张家界新闻网7月1日讯 (通讯员 满益群) 全国各类市场主体2015年度年报工作已于6月30日晚24点结束。7月1日,笔者从张家界市工商局获悉,全市共有7257家内资企业按时年报,年报率达87.74%,共91家外资企业年报,年报率达91.92%,完成了国家工商总局和省工商局要求的企业85%的年报公示率,共有1022家企业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同时,全市共有35076户个体工商户年报,年报率94.75%;共有1188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年报,年报率93.62%。
需要提醒的是,7月10日,全国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的年报电子填报系统会再次打开,进入异常名录的企业可以补报,同时也可以向辖区工商部门提起申请移出异常名录。但是,即使从异常名录中移除,也会留下曾经异常的记录痕迹,且将伴随终生,成为永久的信用污点。
不按期年报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企业、个体户在申请办理工商登记备案事项、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和资质审核、从业任职资格等有关事项时,行政管理部门将予以审慎审查。同时,根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的相关规定,各政府部门将在政府采购、工程招投标、国有土地出让、授予荣誉称号等工作中,对被载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名称的企业依法予以限制或者禁入。经营异常名录的信息还被银行等金融机构作为贷款、担保、保险等商事活动的参考依据。对被载入经营异常名录的企业、个体户,金融机构不受理其银行开户、贷款等业务。去年,有一部分企业因为疏忽等原因未按期公示年报,也没有关注自身的信用状况,等到相关部门办理贷款业务时才发现受到了限制追悔莫及,还有财政局审核运用财政资金进行的招投标项目时也将其排除在外。
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满3年仍未履行信息公示义务的企业,由国家工商总局或者省工商局列入严重违法企业名单,并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所以,被列入严重违法企业名单是经营异常名录状态持续的结果,是更严重的失信行为。不但如此,企业的责任人也要处处受限。被列入严重违法企业名单的企业、个体户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董事、监事、高管相关信息将纳入信用监管体系,任职资格相关事项受到限制,三年内不得担任其他商事主体的董事、监事及包括经理、副经理、财务负责人、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等在内的高级管理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