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大力实施人才强市战略,全面推进人才工作“四化两建”,积极推动旅游文化人才队伍提质升级,加快建成旅游人才高地,支撑我市“旅游+文化”事业加速发展,服务旅游胜地、全面小康建设,根据《关于推进人才工作“四化两建”的实施意见》(张办发〔2016〕38号)《张家界市中长期旅游人才发展规划(2013—2020年)》(张组通〔2013〕28号)等文件精神,经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同意,中共张家界市委组织部、市文体广电新闻出版局、市旅游和外事侨务委员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决定实施张家界市旅游文化名家支持计划,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名额及支持方式
全市共支持旅游文化名家10名、后备人才10名。共分为表演类、创作类、编导类、群体类及民俗类五大类,以支持的20名旅游文化人才为主体组建张家界市旅游文化名家人才库,并给予每名旅游文化名家10000元的创新创业支持资金,给予每名旅游文化名家后备人才5000元的创新创业支持资金。相关部门将通过项目扶持、培训培养、考察交流、创新创业服务等方式对旅游文化名家人才库人才给予重点支持和服务。
二、支持条件
(一)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坚持党的基本路线;
2.忠诚敬业,感恩奉献,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年龄60周岁以下;
4.身体、心理健康。
(二)具体条件
表演类:从事音乐、舞蹈、戏剧、曲艺等方面工作5年以上,具有大型演出经验2年以上,二级演员或获得国家文化、教育部门认可的省(部)级金奖以上或为张家界旅游文化事业发展做出重大贡献,在市内外享有较高声誉者。
创作类:在美术、书法、摄影、小品小戏及文学创作等工作中成绩显著,注重反映我市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伟大实践,对繁荣和促进文化艺术做出突出贡献,副高级职称或获得国家文化、教育部门认可的省(部)级金奖以上或为张家界旅游文化事业发展做出重大贡献,在市内外享有较高声誉者。
编导类:在音乐、舞蹈、戏剧、曲艺、电视编导等方面成绩显著,对张家界市艺术有重大贡献,副高级职称或获得国家文化、教育部门认可的省(部)级金奖以上或为张家界旅游文化事业发展做出重大贡献,在市内外享有较高声誉者。
群体类:从事旅游群众体育方面工作5年以上,具有旅游体育项目、体育赛事研究主要岗位2年以上工作经验,曾举办过2个以上大型体育赛事项目的开发,群众反响良好,并被市级旅游、文化体育部门表彰,或在任职期间所举办的赛事、活动获得市级以上旅游、文化体育部门表彰。
民俗类:从事生产生活、社会组织、节日娱乐、人生礼仪、民间游艺、民间文学、婚丧嫁娶等方面研究的专家,非遗项目省级以上传承人或对繁荣和促进我市旅游民俗文化做出突出贡献,在市内享有较高声誉者。
三、组织机构及工作程序
成立“张家界市旅游文化名家支持计划”工作组委会(见附件一),负责“张家界旅游文化名家支持计划”的组织实施工作,组委会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市文体广电新闻出版局(市文化馆)。
(一)组织申报(8月上旬前)
各区县文体广电新闻出版局(区县文化馆)负责组织开展本区域内的申报工作;各市直单位、高校及驻张各企事业单位负责推荐本单位和本系统的申报人选。申报人选不重复推荐。
(二)初审(8月中旬)
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筛选,确定30名旅游文化名家初选对象。
(三)集中评审(8月下旬)
组织开展微信投票,并聘请有关方面专家、学者、领导组成评审组,对初选对象进行复审(微信投票占20%,专家评审占80%),最后确定20名拟入选候选人。
(四)实地考察(9月上旬)
组委会组织考察组对20名拟入选候选人进行实地考察,核实有关情况。组委会根据考察情况初步确定10名拟入选人员和10名后备人才人选。
(五)结果公示(9月中旬)
组委会将10名拟入选人员与10名后备人才人选通过张家界市日报、张家界广播电视台、张家界政府公众信息网、红网张家界站等新闻媒体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六)审定(9月下旬)
经公示无异议的人选,由组委会上报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广泛宣传。旅游文化名家支持计划是我市旅游人才发展“157”专项计划的重点项目之一,是促进旅游与文化深度融合和创新发展的重要举措。科学有序地组织实施旅游文化名家支持计划,有利于有效激发广大文化人才创新创业的积极性,有利于形成“尊重人才、关心人才、重视人才”的良好环境。各区县、市直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广泛动员,加大宣传力度,认真做好本地区、本系统、本单位旅游文化名家的申报,确保整个工作顺利进行。
(二)坚持标准,公正透明。各申报单位要本着“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标准,认真审查核实相关申报材料,严把质量关。为确保旅游文化名家支持计划的实施工作更加公正与透明,本次选拔由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纪检组全程监督。
(三)严格把关,认真申报。各申报人员要客观准确填写、及时报送相关申报材料。申报材料包括:张家界旅游文化名家申报表(见附件二)一式两份;两寸近期免冠照4张及电子版;身份证复印件;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申报表中填写的所获奖项证书复印件。凡涉及的复印件,申报人须将其原件一同交申报单位核实,申报单位核查无误后,盖章确认。请各区县文体广电新闻出版局将相关申报材料于8月10日前报送组委会办公室。
联系人:朱小勇 13907445289
陈 枝 15874418199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