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界新闻网11月10日讯 (记者 宁惠) 11月9日,记者从市食品安全“四个示范”创建推进会上获悉,凡是在2017年7月前完成食品安全示范街道、示范市场、示范景区、示范乡镇创建工作目标任务的,均可获得由市食安办向完成目标任务的单位实行以奖代补激励奖金10万元/个。
为扎实推进国家食品安全城市创建工作,我市以食品安全“四个示范”创建全面开展工作。为将创建工作抓到实处,抓出成效,特制定凡在2017年7月前完成《张家界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关于印发<张家界市食品安全示范街道、示范市场、示范景区、示范乡镇创建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规定的创建目标任务的,由市食安办向完成目标任务的单位实行以奖代补激励措施。即食品安全示范街道10万元/个,示范景区10万元/个,示范市场10万元/个,示范乡镇10万元/个。同时明确,食品安全示范街道、示范市场创建是指永定城区以及武陵源城区,两县县城区范围街道、食用农产品交易市场开展的食品安全创建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