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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界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任命名单

2017-03-17 17:54:28  来源:张家界新闻网  作者:佚名   阅读: 张家界日报社微信

      张家界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决定任名单

     

    2017年3月17日届人大常委会第一次会议通过)

     

    决定任命:

    张子龙为市人民政府秘书长;

    邓师煌为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

    兰智平为市旅游和外事侨务委员会主任;

    彭发勇为市教育局局长;

    陈生健为市科学技术局局长;

    莫海宏为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主任;

    李林为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主任;

    谢振华为市公安局局长;

    陈军为市监察局局长;

    周远莽为市民政局局长;

    向远刚为市司法局局长;

    毛志刚为市财政局局长;

    王德光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王章钊为市国土资源局局长;

    朱敷建为市环境保护局局长;

    龙维务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全锦程为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局长;

    吴扬琼为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郑文举为市农业委员会主任;

    覃遵江为市水利局局长;

    陈光明为市林业局局长;

    杨余茂为市文体广电新闻出版局局长;

    王江华为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主任;

    向洁为市审计局局长;

    阙道文为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局长;

    刘少龙为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局长;

    邓剑为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

    李步群为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

    李立为市统计局局长;

    向志刚为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主任;

    彭冲为市人民防空办公室主任。


    张家界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任免名单

     

    2017317日市届人大常委会第一次会议通过)

     

    任命:

    曾癸银为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主任。

    免去:

    曾维生的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主任职务。

     

    任命:

    王晖为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唐亚平为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

    汪云辉为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

    钟以祥为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

    陈明为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免去其审判监督庭庭长职务;

    刘华为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

    詹恒清为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免去其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职务;

    刘利利为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免去其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职务;

    刘雪飞为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庭长;

    黄磊为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副庭长;

    傅辉雪为市中级人民法院旅游审判庭庭长;

    李龙玺为市中级人民法院旅游审判庭副庭长,免去其审判监督庭副庭长职务;

    许竞为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庭长;

    吕红军为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副庭长;

    聂全武为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庭庭长。

    免去

    欧阳新的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审判员职务;

    王艳欣的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职务;

    田洪山的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职务;

    郭辉的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职务;

    汪坚的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庭长职务;

    赵丹的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副庭长职务;

    曾宪忠的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庭庭长职务。

     

    免去:

        王晖的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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