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界新闻网6月27日讯 (记者 陈硕) 6月26日,全省不动产登记业务交流会在我市召开。记者从会上获悉,到目前为止,我市共办理39件林权类不动产登记,其中首次登记1件,转移登记34件,更正登记1件,变更登记2件,抵押登记1件。全省各市州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分管负责人、不动产登记中心相关责任人参加会议。
会上,省国土资源厅不动产登记处责任人就起草林权登记文件和不动产登记廉政风险排查工作进行了说明,要求进一步贯彻落实《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湖南省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实施方案》以及国家有关林权改革政策精神。据悉,我市行政区域土地总面积9533.77平方公里,其中林地面积70.5万公顷,占总面积的73.95%。自今年林权类不动产登记工作开展以来,我市高度重视出台相关职责文件和林权登记规范文件,从林业部门划拨88人强化档案资料移交,积极构建登记体系,2016年11月底已全面完成全市林权登记档案资料移交,不动产统一登记实施以前,全市落实到户的林地约160万宗,共发放林权证36.79万本。
会议强调,要充分认识开展森林、林木和林地不动产登记工作的重要意义,加快移交林权登记档案资料,完成林权不动产首次登记工作,依法做好林权流转与不动产登记的衔接;国土资源部门和林业部门要协同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开展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系统与林权管理信息系统的相互对接,建立林权不动产登记信息和林权流转交易信息的查询互用制度,通过交换接口、数据推送等形式,实现实时互通共享,消除“信息孤岛”,保障林权不动产登记和林权流转交易的规范有序运行;要进一步完善林权纠纷调处机制,加强乡镇林权登记服务窗口建设,提高登记的质量和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