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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界市四区县被列为巨灾保险试点县(市、区)

​ 为每人提供10万元的人身死亡保险保障

2017-07-03 18:34:57  来源:张家界新闻网  作者:向欣 通讯员 徐功欣  阅读: 张家界日报社微信

    张家界新闻网7月3日讯(记者 向欣 通讯员 徐功欣)7月2日,省财政厅发布,从今年起,省财政为全省范围内的城乡居民投保了巨灾保险,包括临时来我省出差、旅游、务工的流动人口。在启动相关巨灾救灾保障条件下,省财政为每人提供10万元的人身死亡保险保障;在洪灾多发的21个试点县(市、区),农房如有倒塌,提供4000元/间、每户最高2万元的保险保障;为21个试点县(市、区水稻、玉米及育肥猪、能繁母猪提供每个县最高额度1500万元的巨灾风险保障。中国人保财险湖南省分公司等5家承保公司已全面启动洪灾理赔紧急预案,确保农业巨灾保险5日内赔付到位,人身死亡保险3日内赔付到位。

    记者从市财政局金融债务科了解到,我市四个区县均被列入试点县(市、区)。每人10万元的人身死亡保险保障由省财政厅直接投保到人,目前已全面开展,全市人口包括临时来我市出差、旅游、务工的流动人口,均纳入了保险保障范围。针对农村居民住宅倒塌保险和农业巨灾保险,投保赔付工作由本市开展,市本级财政为各区县承担10%、各区县财政承担40%、省财政厅配套50%,其中农村居民住宅倒塌保险赔偿标准为4000元/间、20000元/户;种植险赔偿标准为水稻苗期100元/亩、蘖拔节期150元/亩、成熟期200元/亩,玉米分蘖期150元/亩、穗期170元/亩、成熟期200元/亩;养殖险(能繁母猪、育肥猪)赔偿标准为150元/头。

    由当地县市区提出理赔申请,经首席承保人初步确认损失后,上报省财政厅。省财政厅会商省民政厅等相关职能部门后,确定是否启动理赔,省财政厅确认启动巨灾保险理赔后,首席承保人出单机构牵头组织巨灾保险共保体各成员公司,会同当地财政、民政、农业、畜牧等相关部门开展查勘定损工作,查勘定损准确计算每户居民的保险赔款,将计算结果在当地公共媒体上进行5个工作日公示。

    截至目前,全市已投保水稻巨灾1181480元,玉米巨灾1012054.5元,能繁母猪巨灾37959元,育肥猪巨灾132040.5元,农村居民住宅倒塌保险401184户数、7421904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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