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 新闻频道 > 张家界新闻

市文体广新局:专题传达学习市委市政府《关于禁止违规饮酒的规定》

2018-04-20 09:02:32  来源:张家界新闻网  作者:刘潇  阅读: 张家界日报社微信

    张家界新闻网4月20日讯 (通讯员 刘潇) 4月19日,张家界市文体广电新闻出版局召开会议,专题传达学习《中共张家界市委办公室 张家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禁止违规饮酒的规定>的通知》(张办发〔2018〕10号),贯彻落实文件精神和规定要求。该局全体处级干部、各科室负责人和直属单位负责人参会。

    据悉,为贯彻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进一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市委纠正“四风”十条禁令精神,根据《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等党内法规,张家界市委、市政府制定下发了《关于禁止违规饮酒的规定》。该规定共13条,明确了禁止饮用的酒类、适用范围、对象等内容。规定明确,对因接待外宾(境外)和招商引资情况需饮酒的,须报本级纪委(纪检组)备案;对违反规定的,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等党内法规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予以追责;对执行不力导致管辖范围内违规饮酒多发频发,或因发生违反本规定行为而产生不良社会影响或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严肃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领导责任。

    会议要求,与会各部门会后要迅速将有关规定要求及时传达落实到全局每名党员干部,确保政令畅通,令行禁止;全体党员干部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带头不折不扣地贯彻执行市委市政府《关于禁止违规饮酒的规定》规定,严禁违规接待和饮酒;要深化党内相关规定文件的学习,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道德防线,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要强化市委巡察结果的应用,加强交办问题的整改落实,持之以恒反“四风”,坚定不移地推进全市文体广新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



    返回栏目[责任编辑:张家界新闻网]

举报此信息
进入张家界新闻网微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