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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界市纪委通报4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件

2018-07-02 17:10:03  来源:廉政张家界  作者:  阅读: 张家界日报社微信


    近日,张家界市纪委对4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件予以通报。

    1.永定区桥头乡熊家逻村党支部书记周自安、村主任熊朝登截留侵占国家退耕还林补助资金问题。2005年至2016年,周自安与熊朝登将集体土地造册分别登记在本人及各自亲属朋友等人名下,截留国家退耕还林补助资金共计256346.85元,其中235684元进入村账,其余20662.85元被周、熊二人占为己有。2018年5月,周自安、熊朝登均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慈利县苗市镇黄花溪村党支部书记周宏喜、原黄花村支两委委员赵和平虚报挪用集体资金问题。

    2015年7月至2016年2月,周宏喜在担任原黄花村(黄花村后与保安村合并为黄花溪村)党支部书记期间,前后三次与赵和平商定,采用虚列工程款和会议费等方式虚报资金共计213512元,用于开支在村账中不能列支的有关费用。另外,周宏喜、赵和平还存在其他违纪行为。2018年5月,周宏喜、赵和平均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3.慈利县南山坪乡沙湾村党支部书记黄大见、村党支部委员兼报账员郝伯再、村委会委员谭红英虚报挪用集体资金问题。

    2017年初,慈利县南山坪乡沙湾村党支部书记黄大见与村党支部委员郝伯再、村委委员谭红英等人商议后,伪造申请报告、会议记录、施工合同等报账资料,以虚构沟渠硬化工程名义,套取资金50000元,用于其他村级事务支出。2018年5月,黄大见、郝伯再、谭红英均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4.桑植县马合口白族乡双泉村原党支部书记谷湘菊套取侵占生态公益林补偿资金问题。

    2011年4月至2018年2月,谷湘菊利用职务之便,从本村生态公益林补偿款中套取239295元,其中215614.82元用于村级事务支出,剩余23680.18元被谷湘菊占为己有。另外,谷湘菊还存在其他违纪行为。2018年5月,谷湘菊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以上4起典型问题,充分说明少数农村基层党员干部党纪法规意识不强,有的截留侵占国家补助资金,有的虚报挪用集体资金,已严重侵害群众利益、损害集体利益,一定程度上败坏了党员干部形象,必须严肃处理。

    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继续坚持问题导向,进一步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坚决治理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不断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为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坚强的纪律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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