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自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以来,以“五个强化”为举措,坚持问题导向,精准聚焦,持续发力,高标准高质量推进,确保中央、省委和市委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和各项惠农惠民政策落地生根,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强化以上率下,层层压实责任。全市各级领导干部坚决执行“四不两直”的要求,主动放弃周末和节假日休息时间深入贫困村调查研究,明察暗访,为全市各级党员干部深入脱贫一线,真扶贫、扶真贫树立了典范。市委、市政府要求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明确一位班子成员分管脱贫攻坚工作、在联系紧密的业务处室加挂本单位扶贫办牌子,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率先垂范,在5月20日以前, 17个成员单位均明确了扶贫工作责任领导,并在业务联系紧密的处室加挂了本单位扶贫办牌子。各区县也按市里的要求,对标对表,完成相关工作任务。
强化财务监管,推动村务公开。以百村财务清查行动为抓手,采取市级点穴抽查、区县重点检查、乡镇全面自查三级联动方式,明确“五查”重点,对全市扶贫村的村级财务进行全面体检,确保全市建设扶贫村的村级财务清查全覆盖、无死角。同时,通过百村财务清查助推村务公开。出台《张家界市驻村帮扶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对驻村帮扶资金的使用和管理通过网络和其他方式向社会公示公开。采取随机抽样、现场检查的方式,对全市7个乡镇扶贫资金项目安排使用和公开情况进行督查调研,提出整改问题限期整改。加快村务公开“亮栏”工程建设,建立脱贫攻坚监督员制度,聘请村务监督员,对村级事务进行全程监督。
强化追责问责,倒逼责任落实。全市各级党委政府按照省委、省政府的要求,对扶贫领域的作风问题,采取约谈一批、提醒一批,教育一批,通报一批、调整一批、召回一批、诫勉谈话一批,立案审查一批的方式进行分类处理。截至目前,全市共约谈42人,其中处级干部2人;书面提醒17人;批评教育2人,拟批评教育1人;通报批评5个乡镇,1个驻村帮扶工作队,2名帮扶责任单位的有关领导;调整领导干部和驻村帮扶工作责任人5人,其中,乡镇党委书记3人;诫勉谈话6人,拟诫勉谈话1人;立案审查11人;通报6期24起典型案例。
强化及时召回,力避履职不力。出台《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全市驻村帮扶工作的意见》对履职不力的干部给予批评教育,对不胜任驻村帮扶工作的干部及时召回调整,对弄虚作假、失职失责造成恶劣影响的干部进行严肃处理,并对派出单位主要负责人予以问责。截至目前,全市共召回不合格驻村帮扶工作责任人共8人。
强化建章立制,堵塞制度漏洞。坚持破立结合、即查即改、立行立改,将建章立制贯穿脱贫攻坚全过程。结合当前扶贫工作形势任务和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实际,对相关制度进行认真梳理,建立一批、修订一批,不断推动制度建设与形势任务相适应。建立健全月通报、季排名、年考核机制,采取定期检查、随机抽查、明察暗访等方式,及时掌握存在问题和工作进度,加大跟踪问效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