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张家界市慈利县慈济塔风电场建设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信息公示
为充分了解社会各界对该项目建设的意见,做好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编制工作,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有关精神,现对“湖南省张家界市慈利县慈济塔风电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进行公众参与信息公示,并征求公众对本项目在环境影响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向公众公告如下内容:
一 项目基本情况简述
慈济塔风电场位于湖南省张家界市慈利县境内,与慈利县城区公路距离约25km,地理坐标介于东经111°13′51″~111°15′54″,北纬29°22′52″~29°25′34″之间,场区地面高程750m~860m。
风电场设计安装25台单机容量为2000kW的风力发电机组,总装机规模为50MW。本工程配套建设一座110kV升压站,主变压器的容量暂定为50MVA。
二 建设项目主要环境影响及防治措施
施工期:①生态影响主要是对施工场地及施工道路区的地表植被造成破坏,占用土地、改变土地利用性质等。主要措施是加强施工期人员管理、控制作业范围、合理安排作业时间、水土保持工程等。②废气主要为施工期扬尘及车辆尾气。主要措施为大风天气禁止作业、减少地面扰动面积、降低车辆速度、车辆覆盖篷布等。③废水主要为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和施工废水。施工废水沉淀后全部回用;生活污水经收集后排入化粪池,处理后回用于施工场地周围的绿化。④施工中产生的建筑垃圾统一收集后进行填埋,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送至垃圾填埋场处理。⑤噪声环境影响主要为施工机械和车辆产生的噪声。措施主要为合理安排工期、施工机械夜间严禁施工,加强施工运输车辆管理、采用环保型爆破方式、控制爆破范围、降低震动强度等。
运营期:①风电为清洁型能源,运行期不产生废气污染物,项目建设为点状分布,对当地的植被批破坏较小,项目建设对当地生态环境影响不大;②运营期废水主要为升压站人员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周边绿化;③运营期固体废物主要是生活垃圾,生活垃圾委托当地环卫部门进行统一清运,主变压器和电抗器在火灾或者检修不当等情况下会产生事故废油,事故废油经收集后由厂家回收或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④本项目噪声经预测,风机位周边200m内可以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的2类标准的要求,本项目距离风机最近的村庄均在200m之外,可以满足标准要求,同时本工程风电场在风机位周边设置200m噪声环境防护距离,环境防护距离内今后不再规划新建居民区以及学校、医院等新的环境敏感点。
三 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本工程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当地城市规划。经环境影响预测及评价,在采取相应环境保护措施后,本工程对环境的影响满足国家相关标准要求,对周围环境保护目标的影响满足国家相关标准要求。因此从环境保护的角度,本工程是可行的。
四 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及主要工作内容
本项目环评工作程序:在环境质量现状调查以及项目工程分析的基础上,根据环境影响分析结果,结合公众参与调查结果,给出项目环境是否可行的评价结论并提出环境保护措施与建议。
本次环评工作的主要内容:通过调查工程及周边地区环境现状、评价区域环境特征,分析项目开发过程中及投入运营后可能产生的环境影响因素,评价建设项目存在的污染因素对环境可能构成的影响程度,提出减缓环境影响的有效措施。
五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为本项目所在地及其周边城镇居民和单位工作人员、与本项目相关的行业专家及环保主管部门官员。
征求意见的内容为与本项目或环境影响报告内容有关的环境保护的意见和建议。
六 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方式
征求公众意见主要通过面谈、电话、电子邮件、书信等形式进行。
联系人:钟为延;
电话:18974419800(周一至周五:9:00-17:00);
Email:258418159@qq.com ;
通信地址:张家界慈利县苗市镇茶林河电站 。
七 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本项目公示时间为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日内,如有意见,在公示期内您可以通过电话、信函或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者环评单位提交意见,环评机构将在《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向有关部门反映。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细的联系方式,以便我们及时向您反馈相关信息。
特此公告!
湖南新华慈济塔风电开发有限公司
2017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