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财政局和市工商局联合出台《张家界“商标兴市”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奖励办法》,对获得中国驰名商标的企业一次性奖励100万元、获得地理标志商标的企业一次性奖励10万元、获得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商标的企业一次性奖励5万元。
该《办法》的出台,将进一步增强全市企业的商标品牌意识,极大地调动企业创商标品牌的积极性,将使商标申请和注册量不断增加,对全市经济发展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通讯员 杜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