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文件要求完成征订任务的市直机关单位(第二批,排名不分先后):市委办公室、市政协、张家界军分区、市纪委市监察委员会、市中级人民法院、市委组织部、市委政法委、市编办、市信访局、市公安局、市城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卫生计生委、市审计局、市供销联社、市移民局、市政府经济信息中心、市交通质安处、市畜牧水产局、市防汛办、张家界灌区管理局、市投资促进事务局、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局、市人民医院、市卫生监督所、市残联、市贸促会、市计生协会、市交投集团公司、市中国银行、市邮储银行、市电信公司、张家界边检站、张家界航空职院、市电大、市技校、市造价站、消防支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