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湖南省第七环境保护督察组于2018年7月26日-8月14日对我市开展了省级环保督察,9月30日,督察组向我市反馈了督察意见。根据反馈意见,我市认真研究制定了《张家界市贯彻落实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以下简称《整改方案》),并于2018年11月25日印发实施。为加强社会监督,回应社会关切,根据《湖南省环境保护督察方案(试行)》及其实施意见要求,近日,市委市政府将《整改方案》向社会全面公开。(内容详见张家界市政府公众信息网)
《整改方案》明确要求,整改要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牢固树立“四个意识”,遵循“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切实增强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的自觉性、坚定性,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坚决抓好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全面完成整改任务和提升生态文明建设水平,加快推进富饶美丽幸福新张家界建设。
《整改方案》明确了工作目标。到2020年底,全市生态环境质量明显改善,环境风险得到有效控制,生态安全得到有效保障。县级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优于Ⅱ类比例保持100%;全市国控、省控、市控地表水水质优良比例保持100%;城市环境空气质量优良率达到90%以上,县城环境空气质量优良率达到88%以上;全市森林覆盖率达到71%以上,湿地保护率达到70%以上。
《整改方案》确定了6大类工作任务。一是坚决扛起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政治责任;二是深入推进大气污染防治;三是深入推进水污染防治;四是深入推进土壤污染防治;五是深入推进自然生态修复工程;六是深入推进城乡环境综合整治。
《整改方案》提出,成立落实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市委书记虢正贵任组长,市委副书记、市长刘革安任第一副组长,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罗智斌,副市长李培其任副组长,市环保督察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及区县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坚持以群众满意为总要求,把最高的标准、最实的举措、最硬的作风、最严的问责贯穿于整改工作全过程。充分运用报刊、电视、网络等平台,按要求及时公开重点环境问题和典型环境违法案件查处情况。
(本报记者 易善任 通讯员 邱克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