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为规范春节期间出租车运价秩序,更好满足市民出行需要,市发改委近日下发文件,2019年春节期间市城区(包括永定和武陵源城区)巡游出租车起步价实行临时上浮。
执行标准为在出租车计价器显示金额外每车次加收起步价3元。执行时间为2月4日(农历腊月30日)零时起至2月10日(正月初六)24时止。每辆出租车均要在车内醒目位置张贴“出租车价格上浮公告”,接受乘客监督,对不张贴价格公告、超过规定上浮价格、提前涨价、上浮价格期限结束后不恢复原价等违法行为,乘客可拒付上浮价款并拨打12358、12345投诉。
(崔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