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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晶星等4名国家公职人员被“双开”

2019-02-01 10:07:52  来源:廉政张家界  作者:  阅读: 张家界日报社微信

    1月30日, 廉政张家界发布易晶星等4名国家公职人员被“双开”情况。


    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


    日前,张家界市原环保局党组书记、局长易晶星因严重违纪违法接受市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经查,易晶星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廉洁纪律,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红包、礼金,违规设立“小金库”。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利并索取、收受财物,涉嫌受贿犯罪、单位受贿犯罪;滥用职权致使国家财政资金损失,涉嫌滥用职权犯罪。

    易晶星身为党员领导干部,理想信念丧失,纪法意识淡薄,严重违反党的纪律和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性质恶劣、情节严重。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等相关规定,经市纪委常委会市监委委务会会议研究并报市委批准,给予易晶星开除党籍处分、取消退休待遇;对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提起公诉。


    张家界市原规划管理局调研员封登泰

    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


    日前,张家界市原规划管理局调研员封登泰因严重违纪违法,经市纪委监委指定,接受永定区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经查,封登泰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他人财物。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利并收受财物,涉嫌受贿犯罪。

    封登泰身为党员领导干部,理想信念丧失,法纪意识淡薄,严重违反党的纪律和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性质恶劣、情节严重。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等相关规定,经市纪委常委会市监委委务会会议研究并报市委批准,给予封登泰开除党籍处分、取消退休待遇;对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提起公诉。


    张家界市汽车运输有限责任公司

    原副总经理、慈利分公司原经理赵新华

    严重违纪违法被“双开”


    日前,张家界市汽车运输有限责任公司原副总经理、慈利分公司原经理赵新华因严重违纪违法,经市纪委监委指定,接受武陵源区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经查,赵新华违反政治纪律,拒不落实市委巡察整改要求;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他人财物;违反群众纪律,纵容涉黑涉恶活动、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利用职务便利,采取侵吞、骗取等手段,伙同他人非法占有公款,涉嫌贪污犯罪;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利并收受财物,涉嫌受贿犯罪。

    赵新华身为中共党员和国有企业负责人,理想信念丧失,目无法纪,独断专行,对党不忠诚、不老实,严重违反党的纪律和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性质恶劣、情节严重。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暂行规定》等相关规定,经市纪委常委会市监委委务会会议研究决定,给予赵新华开除党籍、公职处分;对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提起公诉。


    张家界市汽车运输有限责任公司

    慈利分公司原副经理张立新

    严重违纪违法被“双开”


    日前,张家界市汽车运输有限责任公司慈利分公司原副经理张立新因严重违纪违法,经市纪委监委指定,接受武陵源区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经查,张立新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他人财物。利用职务便利,采取侵吞、骗取等手段,伙同他人非法占有公款,涉嫌贪污犯罪;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利并收受财物,涉嫌受贿犯罪。

    张立新身为党员和国有公司管理人员,理想信念丧失,法纪意识淡薄,严重违反党的纪律和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在党的十八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性质恶劣、情节严重。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暂行规定》等相关规定,经市纪委常委会市监委委务会会议研究决定,给予张立新开除党籍、公职处分;对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提起公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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