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2月14日,记者从全市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评选表彰工作会议上获悉,今年“五一”国际劳动节我市将召开2019年全市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表彰大会,拟表彰市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50名。
据悉,受表彰人员将由市委、市政府授予“张家界市劳动模范”(对象为企业职工、农民和其他劳动者)称号或“张家界市先进工作者”(对象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称号。
参评条件为在我市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工人、农民、科教人员、企事业单位管理人员、机关工作人员及其他人员,须在张家界市工作三年以上。推荐人选要坚持面向基层、面向工作一线,面向各条战线、各个阶层,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各推荐单位须于3月15日前将推荐人选报市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评选表彰领导小组办公室。(本报记者 宁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