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界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
关于公布张家界市重点领域诚信红名单失信黑名单的通知
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相关部门:
根据《国务院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33号)、《国务院关于加强政务诚信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76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个人诚信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6〕98号)等文件精神,加快推进全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落实守信联合激励、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完善以信用为核心的新型监管体制,经市政府同意,对张家界市司法、税务、工商、住建等领域诚信红名单、失信黑名单进行公布,具体名单见附件。
褒扬诚信、惩戒失信,是贯彻国家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总体工作部署,是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具体步骤和有效举措。各职能部门在行政管理服务事项中要认真核查行政当事人信用状况,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对诚信“红名单”当事人开通优先办理、简化程序等行政审批“绿色通道”,采取重点支持和便利优惠等扶持措施,对失信“黑名单”在市场准入、公共资源交易、公务员招录、招投标、政府采购、资格审查认定等领域实施联合惩戒措施。
今后,我市将按照国家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要求,完善 “红黑名单”常态化发布制度,健全联合奖惩机制,深入开展诚信创建宣传活动,在全社会营造“事事守信、处处受益”和“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良好诚信氛围。
附件:
1. 张家界市企业诚信“红名单”
2. 张家界市企业失信“黑名单”
3. 张家界市自然人失信“黑名单”
张家界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
2019年6月19日
1
张家界市企业诚信“红名单”(292家)
一、纳税信用A级纳税人(114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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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电子商务示范企业(2家)
三、住建领域(176家)
1.张家界市建设工程“平安工地”(38家)
2.张家界市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示范工地(138家)
2
张家界市企业失信“黑名单”(137家)
一、重大税收违法惩戒对象(2家)
二、失信被执行人名单(7家)
三、工商企业经营异常名录(126家)
四、严重拖欠农民工工资用人单位及有关人员(2家)
3
张家界市自然人失信“黑名单”(29人)
一、失信被执行人名单(19人)
二、食品药品生产经营严重失信者(10人)
(来源:张家界政务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