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界新闻网讯(通讯员 张交宣)12月10日下午,张家界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邀请市级新闻媒体记者、部分网民代表,召开张家界市交通顽瘴痼疾暨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新闻媒体通气会,整体推进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净化张家界市区交通环境。
通气会上,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解读了张家界市城区交通问题顽瘴痼疾集中整治行动方案,介绍了张家界市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工作相关程序。
开展交通问题顽瘴痼疾集中整治是省委、省政府的统一行动,11月22日,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联合下发了《全省交通问题顽瘴痼疾集中整治行动方案及任务清单》。近日,市委、市政府按照省委、政府统一部署,在全市各级各部门中进行了全面部署。市交警支队按照省、市政府要求,充分结合张家界市城区交通实际,找出了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行为突出是造成城区交通“致堵”“致乱”的根源,在全市率先启动交通问题顽瘴痼疾专项整治,通过联合相关部门,依法对城区非法生产、销售、改(拼)装电动自行车(摩托车);电动自行车(摩托车)无牌无证、违法载人、从事非法营运、逆向行驶、闯红灯、闯禁区、不按规定车道行驶、随意停放、非法加装晴雨伞及防风棉等突出问题进行重点整治。
在城区交通顽瘴痼疾整治行动中,电动车自行车各类交通违法行为尤为突出,为加强这类车辆源头管控,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根据《湖南省电动自行车登记规定》、《湖南省电动自行车登记工作规范》等相关工作要求,决定在近期对我市电动自行车进行登记上牌管理。按照 2018年5月1日国家正式颁布的《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规定,电动自行车须具有脚踏骑行能力、最高设计车速不超过25千米/小时、整车质量(含电池)不超过55千克、电机功率不超过400W、蓄电池标称不超过48V。电动自行车上牌,实行“三免”,即免费登记上牌、免行驶证、免年检。对符合电动自行车新国标,并经国家强制CCC认证后,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注册登记,核发绿颜色的正式号牌,正式号牌有效期为五年,自注册登记之日起算。车辆所有人可在有效期满前90日内申请延长有效期,每次延期时间为一年,逾期不申请延期的视为自动注销登记。对2019年4月15日前购买的不符合国标电动自行车的设置过度期制度,车主须申请临时登记上牌,公安交警部门为其核发黄颜色的临时号牌,该号牌有效期为三年,不能延期。有效期终止的,不能继续上道路行驶。根据《湖南省电动自行车登记规定》第五条申请电动自行车注册登记,车辆所有人应当向户籍所在地的当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供“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明、车辆销售发票、产品合格证、国家强制CCC认证证书”等相关资料。
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法宣科科长赵珍荣参加会议,现场解答媒体记者与网民代表提问,详细阐明了城区电动自动车要在设置非机动车专用车道内通行、电动车在没有专用非机动车道路段要靠道路右侧通行、广大群众要购买符合新国标电动车自行车等相关问题。同时,还与新闻媒体记者们重点学习了张家界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关于加强电动车管理的通告,该通告明文规定:根据国家电动摩托车、电动轻便摩托车技术条件和标准,属电动摩托车(含轻便)的,按机动车管理,禁止在市城区“限摩限电”区域内道路上通行。未列入《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的电动三轮车、电动四轮车,禁止上道路行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