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界新闻网4月3日讯 (通讯员 欧栋) 近日,张家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下发通知,对市、区县(含张家界高新区,下同)市场监管事权进行改革。
通知明确,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已经明确的市场监管事权,由市、区县市场监管部门按明确的规定要求执行。上级政府或者部门已经明确委托给下级政府或者部门实施的,由下级政府或者部门代行实施。
通知要求,党中央、国务院以及省、市党委、政府明确由市、区县市场监管部门分别实施的市场监管事权,由已明确的市场监管部门组织实施。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对于全市范围内各类市场监管主体,市人民政府及市市场监管部门不再划定直接监管对象,各类市场主体的日常监管工作由区县人民政府组织实施。市人民政府将严格按照国务院关于进一步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和法治化、便利化的营商环境的总体要求,在市场监管领域健全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确保监管到位。
通知强调,要进一步建立健全市场监管领域“双随机、一公开”监管、重点监管和信用监管的具体措施和实施办法。进一步明确“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对象和实施监管的程序、措施以及结果运用;根据风险程序、安全危害性因素和群众关注度等明确市场监管的重点监管领域、监管环节、监管时段和监管品种,落实重点监管措施;将市场监管情况纳入全市信用数据采集范围,实行信用数据跨部门运用并落实联合惩戒措施。其具体措施和实施办法由市市场监管局牵头,于2020年6月30日前制定完善并组织实施。
通知最后要求,各区县人民政府要切实履行辖区范围内市场领域日常监管职责,努力营造安全有序、公平便利的市场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