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7日下午,市减灾委下发《关于启动张家界市自然灾害救助Ⅳ级应急响应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决定于7月7日16时,对汛期受灾严重的桑植县、慈利县启动张家界市自然灾害救助Ⅳ级应急响应。
7月4日以来,我市普降大暴雨到特大暴雨,此次降雨范围广、强度大、持续时间长,部分区县受灾严重,根据《张家界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对桑植县、慈利县启动张家界市自然灾害救助Ⅳ级应急响应,确保打赢抗灾救灾关键仗。
《通知》指出,各地和各有关部门要切实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汛抗旱和减灾救灾的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李克强总理重要批示和省委省政府、省应急厅和市委市政府对防汛救灾工作的决策部署,充分认识当前防灾救灾工作的紧迫性和极端重要性,把救灾工作摆在极为重要的位置,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落实救灾工作责任,科学有序应对自然灾害。
《通知》要求,各区县、乡镇、街道和市直有关部门要采取切实有效措施,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灾区群众基本生活,对转移出来的群众要采取投亲靠友、借住公房、搭建临时住所等方式予以安置。要对转移出来的群众及时予以应急生活救助,保证他们有饭吃、有衣穿、有干净的饮用水喝、有临时住处、有病能得到及时医治,每个集中安置点上要有医务人员保障。要密切关注当前雨情、汛情、灾情,继续加强应急值守,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和领导带班制度。要加强部门会商,认真核实灾情数据,及时、准确报送灾情信息,确保突发灾害及时得到有效处置。要切实加强灾情的统计、核查工作,按照《自然灾害情况统计制度》规定及时上报灾情信息,人员伤亡等重大灾害要随时上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