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界新闻网1月7日讯(记者 杜国芬)1月5日,张家界导游顾琪在省旅游局行政处罚决定书上签字,接受省旅游局对其吊销导游证及导游资格证的行政处罚。
经查明,2012年7月22日,河北省唐山市鸿顺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组织的54+2人团队来张家界旅游。因人数较多,湖南相中旅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将其分成两个团,顾琪担任其中一团队地陪导游工作。7月23日下午,该团队行程是十里画廊,但实际此行程未去。24日,旅行社安排的购物场所是具峰茶艺,但实际上团队于23日下午去的是位于武陵源区的丽清茗峰茶叶展销处。25日旅行社安排的购物场所是梅尼大庸桥店,但团队24日中午去的是梅尼南庄坪店,并在该店与游客发生纠纷。在处理纠纷时,导游顾琪不接受旅游和公安部门工作人员的调解,继而引发群体性治安事件。
省旅游局认为,导游顾琪在接待团队过程中,擅自减少旅游项目,擅自变更接待计划,违反了《导游人员管理条例》第十三条、第十六条,且已造成严重后果,情节严重。按照《导游人员管理条例》第二十二条之规定,决定吊销其导游证及导游资格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