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界新闻网1月25日讯(记者 黎小湘 实习生 符俊玲)记者近日从市人民银行获悉,2012年,我市稳步推进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试点工作,切实加强金融管理,共处理金融投诉案件147件。
据了解,这147件金融投诉案件中,市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中心共受理金融消费者申投诉举报18件,各金融机构投诉点受理并处理各类投诉129件。接到客户投诉后,被投诉单位一般都在5至7天内办结,办结率达到了97%,已办结的投诉,消费者满意度达100%。针对我市“存款变保险”投诉案件不时发生的情况,加大了“存款变保险”的风险提示,制作相关宣传海报张贴在全市212家银行类金融机构营业网点的醒目位置,进一步保护金融消费者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