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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运期间客车的士不得涨价违规可拨12358举

2013-01-28 08:43:30  来源:张家界新闻网  作者:宋世秀 李媛媛 赵三辉   阅读: 张家界日报社微信

        张家界新闻网1月28日讯 (记者 宋世秀 实习生 李媛媛 通讯员 赵三辉)1月24日,市物价局下发《关于2013年春运期间城乡道路客运价格监管的提醒告诫函》,明确指出春运期间道路运输企业不得突破规定运价。市物价局表示,如果旅客发现有运输企业及经营车主擅自涨价、票外加价等违法行为,可24小时拨打12358价格举报电话。 

        《告诫函》明确规定,城乡道路运输企业要严格执行燃油附加费的相关规定,执行交通运价公示制度。对于汽车票价,道路运输企业平时执行票价按规定下浮的,允许恢复按核定票价执行,但不得突破规定运价。 

        《告诫函》还对公交、出租等春运价格做了规定:不得擅自涨价,特殊时期确需调整运价的,必须报经价格主管部门批准。公交不得因为营运加点而收取加班费;出租车则要坚持打表营运,未经批准不得在春节的特殊时段不打表向乘客高喊乱要。 

        《告诫函》对客运站也提出了规范要求。规定除车辆通行费按规定收取外,发售给旅客的车票不得加收其他任何费用。旅客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费必须坚持旅客自愿购买的原则并单设窗口办理,不得以旅客未声明不购买为由,在售票时搭售或强制收取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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