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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流公司损坏货物 不赔?

2013-03-24 09:41:58  来源:张家界新闻网  作者:唐晴 胡晓   阅读: 张家界日报社微信

        张家界新闻网3月24日讯  (记者 唐晴 通讯员 胡晓)前不久,在张家界做生意的李先生从厂家购买了建材零件,通过市区一家快递公司托运。四天后,李先生接到了货物,打开后发现部分货物已经破损,还有部分货物的外包装以及被挤压变形,影响了该货物的正常销售。李先生当即拒收该批货物,并向物流公司讨说法,但物流公司老板却避而不见,无奈之下,李先生向永定工商分局12315申诉。 

        接诉后,永定工商执法人员迅速前往该物流公司进行调查核实,在查看了托运人被损坏的货物后,确认投诉属实。双方最终达成和解协议,该批货物的物流费用370元,由于部分货物损坏,李先生只需支付物流公司100元运费。 

        近年来,物流、快递行业消费问题已成为新的消费维权热点,在此永定工商部门提醒广大消费者,收件人在接收寄运的物品时,一定要当场打开查看物品是否受损,确认无误后,方可签收。若出现包裹丢失、损坏等问题后,首先自己要保存好自己承运的单据和物品,便于向12315进行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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