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界新闻网3月30日讯(通讯员 贺敏) 3月22日上午,由中央财政资金支持的“大病医疗救助示范项目”在市民政局启动。
“大病医疗救助项目”是中央财政资金支持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服务的示范项目。实施好这一项目既有利于切实减轻大病患者和低保家庭的经济负担,唤起大病患者的生活信心,促进社会和谐,也有利于扩大慈善项目的影响力,树立慈善组织的良好形象,在全社会营造浓厚的慈善氛围。参会培训人员在会上学习了《张家界市慈善总会大病医疗救助示范项目实施方案》和《张家界市慈善总会大病医疗救助示范项目宣传方案》。
该项目资金计划总支出80万元,实施时间为2013年3月—11月。救助对象为2012年以来罹患恶性肿瘤、肾功能衰竭(尿毒症)及肾移植抗排治疗、白血病、再生障碍性贫血、大型外科手术、肝硬化、中型心脑血管疾病等7种重大疾病,年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120%的大病患者家庭,或因患上述重大疾病造成实际用于日常基本生活消费支出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贫困家庭。
符合大病救助条件的,由患者向户口所在地的村(居)民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填写《张家界市慈善总会大病医疗救助申请表》,并同时如实提供相关材料,各区县慈善总会在协办单位的配合下,严格按照“应助尽助、公开公平”的原则,负责初步审批、确定名单、公示检查、收集信息及影像资料,确保符合救助条件的家庭得到救助。
项目定期经过评审小组评议后,审定救助对象和救助标准,通过张家界市公众信息网、市民政网、张家界广播电视台进行公示。无异议,由慈善总会领导审批,核定和发放救助金。市慈善总会也会对项目跟踪落实,对治疗患者进行回访,通过公开透明的宣传活动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推进项目顺利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