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改委节前对国内实行政府定价和政府指导价的1200余个景区规定,“五一”假期要提供优惠票价,整体降价幅度近20%。但从一些景区的实际表现看,发改委的“优惠令”并没有抑制住“冲动”,不少景区纷纷与“优惠令”打起了“太极”。
这几年,每到节假日,门票是否涨价等问题都会成为舆论焦点。最近的“凤凰古城门票风波”再一次证明市场对国内旅游景点“门票经济”的反感。旅游景区作为公共资源,其公益性注定了它的一切决定应该符合大多数人的利益,有人就指出提高门票价格将剥夺部分中低收入阶层的旅游权益。
可喜的是,在近日表决通过的旅游法中,对景区价格管理作了严格规定,其中提到景区收费或提高价格应当举行听证会,充分征求旅游者、经营者和有关方面意见并论证必要性和可行性,景区提高门票价格应当提前六个月公布。
但是,任何好的政策,没有执行力也是一纸空文。门票能否真正做到优惠大众,不仅需要法律、法规和政府行政命令等作为保障支撑,还需要地方政府和景区管理部门的配合。提高执行力不是一句空话,关键还在于统一思想认识,各地要与国家的政策规定统一、协调起来,自觉断掉“变相涨价”“强制消费”等不具有可持续性的行为,使旅游产业走上健康发展轨道,让旅游资源真正惠及大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