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界新闻网5月11日讯(记者 滕子伟 通讯员 罗启平 王孝春)“农民工辛辛苦苦、流血流汗打了一年半载的工,到头来工资被拖欠,更有不良老板欠薪逃逸,让农民工两手空空。”在永定区劳动监察人员眼里,农民工最苦,拖欠农民工工资是违反劳动法规的严重违法甚至是犯罪行为。
近日,某建筑工地工人打来举报电话,说那里有112名农民工半年多没拿到工资,且包工头有出逃迹象。接到举报电话后,永定区劳动监察大队立即火速赶到施工工地。他们稳定民工情绪,并找到相关人员了解核实情况。据了解,由于发包商资金出现问题,工程未完工便停了下来,导致拖欠承包商的工程款,使承包商未能及时足额发放工人工资。该承包公司是常德某地注册的公司,工程停工后便撤回了常德,劳动监察大队去工地了解核实情况时已是人走楼空,劳动监察大队迅速通过信函的方式,向该承包公司下达了劳动保障调查询问通知书,要求提供其员工的考勤记录和工资结算单等相关资料。通过调查证实,该承包公司确实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于是依法向该公司下达了劳动保障限期整改指令书,要求在规定的限期支付农民工工资,并立即找其谈话,严肃指出拖欠农民工工资属严重违法行为,并向他宣传国家有关民工工资必须及时支付的规定,督促用工者不得以任何借口拖欠民工工资。该公司受到了很大的教育并答应立即想办法支付民工工资。
第二天,在劳动保障人员的协助下,该公司领到了发包商部分工程款,加上自己公司筹措的112名农民工工资71.49万元,全部如数地交到了农民工手里。这不仅让拿到工资的农民工十分感激,也让承包公司负责人激动不已,他们说没见过这么好的执法人员,实实在在帮了他的大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