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界新闻网5月27日讯 (记者 唐 晴 通讯员 李 锦 )近日,全国普法办公室下发文件,全国54个地(市、州、盟)被命名为全国法治城市创建活动先进单位,我市获得“全国法治城市创建活动先进单位”称号,武陵源区荣获“全国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先进单位”称号。
近年来,我市以“法治张家界”建设为重点,按照 “六五”普法规划的总体要求,扎实开展了法治建设活动,努力实现法制宣传教育全覆盖。在抓好学法用法、提升各级领导干部法治意识和依法决策、依法办事水平和能力的同时,深入开展法律进机关、进单位、进企业、进社区、进学校、进乡村的“法律六进”活动,提高了广大干部群众的法治意识和法律素质,提升了法治建设的知晓度和参与率,夯实了法治城市建设基础。同时,我市还坚持从旅游环境治理、公正司法、市民文明教育、风景区保护、城市卫生、经济环境等方面深入开展专项治理活动,全面加强法治建设,形成了领导重视支持、部门积极配合、群众广泛参与的工作格局,经过努力,我市公民的法治意识有了新提高,政府依法行政能力有了新提升,“法治张家界”建设实现新突破,法治建设促进了我市经济社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