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消费后要开发票,发票是我的合法凭证,是我的权益保障。”凭购买服装后开具的发票领到奖品的王女士认真地告诉记者。为增加市民参与税法宣传的积极性,提高税法宣传的趣味性,引导消费者自动索取发票,4月17日,市国税局在市人民广场举行了主题为“税收·发展·民生”的税收宣传发票有奖活动,向市民宣传税法知识,将税收宣传月活动进一步推向深入。
活动现场,市国税局向市民发放了3000份发票宣传手册和1500份市国税局公开办税承诺卡,并设立展板和咨询台向市民仔细讲解了新修订的《发票管理办法》相关知识及如何辨别发票真伪等涉税常识,现场还进行了“消费者索取发票送礼活动”,市民在16日和17日内取得的国税发票均赠送礼品,100元以上金额的发票还进行了现场抽奖,共向1000多名市民发放了价值约万元的礼品,受到了众多市民的欢迎。
今年4月是全国第20个税收宣传月。据了解,在税收宣传月中,市国税局还将以“走近纳税人、服务纳税人”,“局长百户大走访活动”等形式,宣传税法,拓展税收宣传阵地,加强征纳双方互动,营造“税收取之于民,用之于民”、“依法诚信纳税,共建和谐税收”的宣传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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