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头上有好几件关于维权的“案子”。一是某女因受到他人伤害而住院治疗,犯罪嫌疑人也被拘捕归案。可因为医药费问题,受害人的亲属三番五次到政府吵闹。用他们的话说,政府是人民的,咱人民受了伤害,政府就要“埋单”。二是某公司的员工,不满公司的相关管理制度和规定,多次到政府上访,请求政府给公司施压,以满足他们的上访诉求。还有什么债务纠纷,家庭矛盾,动不动就拿政府“出气”。不错,政府是人民的政府,为人民服务是政府的职责和本份。从表面上看,群众有矛盾有不悦找政府没有什么过错,可他们却忽视了政府是责任政府外也是法治政府。同样,政府的所作所为都应该依法依规,更不可颐气指使,胡作非为。也就是说群众的合法权益受到了侵害,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天经地义无可厚非,但维权应该知道维权的途径和路子。
首先是要知道维权的法律法规。在维权之前,不妨多方进行咨询,对自己所受到的伤害要有初步判断。诸如债权债务纠纷,伤害赔偿等,经过协议调解不成,就得诉诸于法律,依法起诉,请“法官”明断。至于已经过司法调解,仲裁甚至法院判决“案子”,你就得依靠这些部门跟踪抓“落实”。《信访条例》明文规定“对依法应当通过或者已经通过诉讼、仲裁、行政复议等法定途径解决的信访事项,应当告知信访人依法向司法机关、仲裁机构或者行政复议机关提出”。据媒体报道,我国已有近半省份启动了涉法涉诉信访工作改革试点,涉法涉诉信访事项或将从普通的信访体制中分离出来,由政法机关依法处理,地方党委、人大、政府及其部门均不再受理涉法涉诉的信访。从第一个“案子”来说,这是典型的涉法涉诉的问题,应该走司法途径解决。
其次是要讲究维权的方式方法。受了伤害确实需要别人的理解、同情和帮助,在维权的过程中应该时刻保持冷静和理智。如文中的第二个“案例”,是典型的公司内部管理行为,公司自主经营、自负盈亏,政府无权干涉。作为当事人确实有“想不通”的地方,应该坐下来,心平气和地与公司协调磋商,以争取公司支持。毕竟,该市场管理的事情市长同样做不了数。
“有理不在声高”,只有依法冷静,找准维权的路子才会真正达到自己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的目的,望维权者三思而后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