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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界武陵源区“十六个一律”强力推进控违拆违

2013-07-18 08:26:59  来源:张家界新闻网  作者:张程轶 许瑾   阅读: 张家界日报社微信

        张家界新闻网7月18日讯 (通讯员  张程轶 许瑾)7月16日,武陵源区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控违拆违工作的通知》,决定采取“十六个一律”,强力推进控违拆违工作。这是该区自今年6月依法对宝峰路居委会26户3500平方米违法建筑集中拆除后实施的又一个重大举措。 

        “十六个一律”具体内容为:新发生的违法建设一律拆除。自通知之日起新发生的违法建设不论以何种方式拆除,一律不予补偿。各乡镇(街道)辖区内新开宅基地、扩建违法建设或加层违法建设在1米以内,没有报告的,发生1起,乡镇(街道)责任片区的控违拆违信息员一律辞退;发生2起或年内未拆除到位的违法建设累计达500平方米的,乡镇(街道)控违拆违队长一律辞退;发生3起或年内未拆除到位的违法建设累计达1000平方米的,乡镇(街道)控违拆违专干一律停职停薪。年内未拆除到位的违法建设,累计达1500平方米的,乡镇(街道)分管负责人一律免职;累计达2000平方米的,乡镇(街道)党政主要负责人一律免职。城管、规划、国土、林业、水利、公路等主要职能部门责任范围内年内未拆除到位的违法建设,累计达1500平方米的,分管负责人一律免职或建议免职;累计达2000平方米的,主要负责人一律免职或建议免职。为违法建筑经营场所提供便利服务和相关行政许可的直接责任领导一律免职;在控违拆违工作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直接责任领导一律免职;谎报、瞒报、拒报违法建设情况的,直接责任领导一律免职。国家公职人员从事违法建设或非法交易土地的一律停职停薪,直至违法建设拆除或非法交易土地行为纠正,同时,一律给予政纪处分;是领导干部的一律免职;是中共党员的一律给予党纪处分。 

        武陵源区还将强化控违拆违属地管理责任,明确各部门工作职责,加强协调联动,严查土地非法交易行为,对历史违法建设实行分期、分批、分片拆除,力争年内消除存量的20%以上。同时,全区严格考核奖惩,确保控违拆违工作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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