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界新闻网8月1日讯 (通讯员 田梅玉)近日,桑植县人民检察院提请抗诉的首例案外人申诉案由市中级人民法院决定撤销原判决,发回桑植县人民法院重审。
该案是桑植县检察院成功抗诉的首例案外人申诉案,也是全市检察机关成功办理的第一起案外人申诉案。该县陈家河镇黄木塘居委会张某和陈某本是一土地使用权争议纠纷案件中的土地承包人,在一审法院审查案件时,张某和陈某未被列为案件当事人而成了案外人,并在没有通知张某和陈某参加诉讼的情况下作出了判决。张某和陈某对一审法院的判决不服,向检察机关申诉。桑植县检察院受理申诉后,民事行政检察部门通过调阅案卷和核实相关证据材料,认为一审法院的审判在应用程序和适用法律上存在错误,遂依法向市人民检察院提请抗诉,市检察院支持抗诉,现市中级人民法院决定撤销原判决,发回桑植县人民法院重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