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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工仔客死他乡 “娘家人千里维权”

2013-08-17 10:06:21  来源:张家界新闻网  作者:秦勤 熊涛   阅读: 张家界日报社微信

        张家界新闻网8月17日讯  (记者 秦勤 通讯员 熊涛)不久前,桑植县八大公山乡中沟村村民李清(化名)将一幅写有“人民的公仆,百姓的救星”的锦旗郑重地交给桑植县信访局副局长向恩林和桑植县信访接待办理中心工作人员谭登高手里,李清激动地说:“信访局就是我们老百姓的贴心人。” 

        事件回放>>> 

        桑植县八大公山乡村民李进(化名)2009年到浙江宁波象山县务工,2013年4月18日上午9点左右,李进骑摩托车带着爱人为一家快递公司送邮件时 ,由于车速过快,与张明(化名)驾驶的农用车追尾。李进经象山县人民医院抢救无效于当天下午4点死亡,其爱人也受伤住院。李进家有父母、小孩等6口人,全家仅靠李进夫妇在外打工维持生活。噩耗传来,对于全家来说无疑是晴天霹雳。 

        车祸发生后,因抢救受害人、尸体存放等发生的费用,共7万多元还没有人支付。象山县交警大队相关负责人介绍,由于主要责任在于李进,对方当事人张明家庭条件困难,张明表示医药费无能力支付。而李进打工的快递公司老板张某,则称责任在于受害人自己,愿走法律程序处理。作为受害人父亲的李清顿时崩溃,本来儿子在外打工死亡,不但合理赔偿无望,连医药费都无法得到支付。在走投无路的情况下,李清想到了桑植县信访局,希望能够派人到浙江宁波象山县帮助维权。 

        维权过程>>> 

        4月9日,桑植县信访局接到李清的电话求助之后,成立了维权工作组对案情进行分析研判,制定及依法维权方案:一是配合当地交警部门处理好交通事故及相关赔偿;二是待交通事故赔偿到位后,配合当地劳动部门处理工伤赔偿。 

        4月10日,桑植县信访接待办理中心工作人员谭登高和中沟村村委会主任陈广培赶到了浙江宁波象山县,李清表示只要能够解决医药、停尸等费用外,另外赔偿不低于5万就可以了。听了李清等人的情况反馈,谭登高顿时压力倍增,一方面如不能及时妥善处理好此案件,受害人尸体火化、抢救等费用及尸体停放费每天高达300多元该怎么办?另一方面,若此次维权失败,怎么面对百姓的期望、信任,怎么面对政府的委托? 

        面临重重困难,谭登高带着大家多方走访,当了解到张明在象山有一帮老乡且和他关系比较好的情况时,谭登高要求象山县交警大队组织一次协调会,看能不能请张明的老乡参加,帮助张明处理好交通事故赔偿问题。4月12日,象山县交警大队组织李进交通事故死亡赔偿协调会。协调会上,谭登高提出的80万赔偿要求,张明的老乡朱文章等9人提出虽然他们没有责任和义务来谈赔偿,但看到政府的这份关心和受害人的家庭状况,可以考虑适当(10万元以内)帮助张明进行赔偿,由于双方赔偿出入较大,第一次协调失败。经过第一次协调,谭登高心里有了底,虽未达成协议,但说明他的思路是正确的,张明的老乡有意愿帮助他处理此案。 

        4月13日-4月14日又相继召开了两次协调会,由于李清等人见事情有转机,坚持过高要求,使这两次协调会不欢而散,朱文章等人表示可以走法律程序解决,事情再次陷入僵局。4月16日,在谭登高的坚持下,象山县交警大队组织最后一次协调会,在协调会上,谭登高提出赔偿32万元的诉求,经过长时间反复思想,朱文章等人表示同意协调意见。 

        4月18日,工作组又马不停蹄的到象山县政府、象山县信访局、象山县劳动局联系李进工伤死亡的情况,4月19日在象山县劳动局的协调下,与快递公司老板张某达成协议。 

        维权结果>>> 

        4月17日,朱文章等人把30万元的现金交到谭登高手中,双方签订了人民调解协议书。4月19日,张某一次性赔偿死者家属10万元,双方签订了劳动仲裁调解协议书。至此,该案得以成功维权。事后,面对李家的感谢,谭登高说:“我是受县委、县政府、县信访局的安排,帮助你们维权,能够成功不辱使命,就是我的光荣,也是我应尽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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