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界新闻网8月19日讯(记者符晓 通讯员 黎治国 陈刚)8月14日,桑植县启动大病救助制度,对年度累计住院自付费用达2万元以上的参合患者实行救助政策(意外伤害除外)。其起付线为1万元,初始补偿比例为30%。累计自付费用每提高1万元,补偿比例提高5个百分点,最高补偿比例为60%。参加农村合作医疗的农民年度累计自付费用达到救助补偿标准的,可随时申请救助。
大病救助制度的实施,将有效补充省、市补偿比例过低的不足,有效缓解因病致贫问题。全县实施该制度后,预计年度支出新农合资金500万元,受益参合农民达1000余人次。
据悉,全县继续对特殊人员救助,继续实行农村五保户、低保户住院医疗救助政策,其中五保户在县、乡两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不设起付线,医疗费用由新农合(80%)和民政医疗救助(20%)共同承担;低保户在乡镇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实行全免费,起付费由卫生院垫付,民政医疗救助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