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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界:规范旅游购物场所经营行为

2013-08-29 08:54:13  来源:张家界新闻网  作者:龚尚菊   阅读: 张家界日报社微信

      张家界新闻网8月29日讯 (通讯员  龚尚菊)8月28日上午,由工商部门牵头组织的全市旅游购物场所学习贯彻《旅游法》培训会议在武陵源区专家村宾馆召开。来自全市大型超市、珠宝店、旅游产品卖场、土特产专卖店、茶艺馆、中药材专销店等30多家旅游购物场所近100人参加了《旅游法》的学习培训。 

        《旅游法》将于10月1日起开始施行。为了学习好、宣传好、贯彻好、落实好《旅游法》,实现“依法治旅理念全面确立、旅游市场规则基本健全、旅游发展环境全面优化,旅游管理职责明确清晰”的新目标,推进我市旅游产业的全面升级,根据市政府平安满意办的统一部署和安排,工商部门在全市率先组织了旅游购物场所《旅游法》的学习培训。 

        近几年来随着我市旅游业的快速发展,全市专门从事旅游购物的相关场所已有50多家。由于受经济利益的驱动,部分旅游购物场所目前在经营上还存在诸多违法经营方面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与旅行社、导游达成的人头费、购物回扣为主要形式的商业贿赂行为比较普遍;珠宝场所高标虚标价格再以优惠价、清仓价、甩卖价、最低价促销的欺骗性销售方式比较突出;以小范围介绍产品使用性能,然后假借老乡名义、或有奖销售名义、或网站投票评选名义等诱导游客购物的欺诈性销售行为仍有发生;夸大产品使用范围和扩大产品性能的虚假宣传屡禁不止;以假乱真、以次充好的假冒伪劣产品充斥旅游购物场所等。针对这些问题,武陵源工商分局在培训会议期间专题进行了通报,并结合法律法规的自由裁量和市委市政府的工作要求,代表全市工商部门对旅游购物场所集中进行了行政告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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