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界新闻网9月10日讯 (记者 沈丽娜)《旅游法》将于10月1日正式实施。9月9日下午,我市召开《旅游法》学习辅导专题报告会,邀请专家就《旅游法》的重点内容和关键问题进行全面解读。市委书记杨光荣,市委副书记、市长许显辉,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朱国军,市政协主席汪业元出席报告会。市委副书记、市委秘书长范运田主持报告会。
今年4月25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表决通过了《旅游法》。《旅游法》是我国旅游业发展史上的第一部专门的法律,内容涵盖旅游促进、市场规范和权益保障三大方面,是依法治旅、依法兴旅的重要指导方针、行为准则。报告会上,全国人大财经委法案室副巡视员戚东祥和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法政学院法学系主任申海恩分别就《旅游法》的立法背景、主要特点和主要规定,《旅游法》包价旅游合同制定设计的背景、体系及其解释,《旅游法》的制定、实施及其对旅游行业监管的影响等方面进行了全面解读,进一步明确了贯彻《旅游法》的工作要求,深刻阐述了《旅游法》作为一部综合性法律的基本精神和法律地位,对我市贯彻落实《旅游法》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会议指出,当前我市正处在旅游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和旅游转型发展的关键时期,全市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进一步认识贯彻落实《旅游法》对我市旅游产业发展的重要意义,把学习贯彻《旅游法》与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有机结合起来,与打造“平安满意”旅游目的地专项活动紧密结合起来,以实际行动贯彻《旅游法》,力求取得实效。要突出抓好旅游制度体系建设,建立和完善旅游综合管理体系,建立旅游安全综合管理、保障和救助体系,旅游促进公共服务体系和旅游规划编制和评价体系,逐步形成旅游景区管理制度体系,各地要结合实际制定城镇和乡村居民旅游经营管理制度和规范、建立、完善“一日游”相关公共服务设施及管理制度。要以贯彻落实《旅游法》为契机,加大市场监督和整治力度,加快推进旅行社、导游管理体制改革,进一步理顺联合执法的体制机制,切实解决旅游市场的突出问题。
会议强调,即将来临的“十一”黄金周是全国实施《旅游法》的第一个黄金周,各区县、市直、驻张各单位及各旅游企业务必高度重视,早谋划、早准备。要按照《旅游法》的要求,规范操作旅游团队,规范实施旅游管理和服务,做到主体合法、行为合法;要按照“旅游升温攻坚”的工作要求,积极开拓各类客源市场,千方百计组织客源,形成旅游高潮;要加强旅游安全管理,做好优质服务的各项准备,尽快启动假日旅游统一调度和综合协调机制;要切实加强领导,把“十一”黄金周旅游接待工作安排好、落实好,把中外游客服务好,把张家界旅游目的地宣传好、营销好,以实际行动贯彻《旅游法》,以好的工作业绩落实“提质张家界,打造升级版”的战略决策部署,向广大游客和全市人民交上一份满意答卷。
市级领导刘绍建、罗智斌、易继强、王海生、李媛明、胡建国、彭清化、罗金铭、邓大渊、李建民、赵群杰、张功敏、田华玉、龚明汉、陈克安、陈君武、羿宝明、邹卫、高建国、陈克定等,各区县政府主要负责人和分管旅游、公安、司法的负责人,市旅工委成员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市、区(县)旅游行政管理部门的全体工作人员,全市旅行社、星级饭店、等级景区等旅游企业负责人,旅游院校师生代表、导游代表、旅游协会及各分会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和全市各媒体记者参加报告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