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四川西昌市民李勇(化名)上街购物,却被便衣民警当成了吸毒者,被戴上手铐带回公安局。李勇说,被误抓,只因他长得太瘦。李勇的手腕上被手铐弄出了两道伤痕。李勇与和女儿到西昌市公安局讨说法未果,女儿将父亲的遭遇发到微博上后,引发网友热议。(8月30日《华西都市报》)
应该承认,吸毒者被毒品掏空了身体,身体素质普遍比较差,他们的一个重要特征就是“瘦”。但是,稍懂点逻辑推理常识的人都知道,“瘦”与吸毒并无必然的逻辑关系。李勇因为长得瘦,竟然成了警察的抓捕对象,被民警当成吸毒者,被戴上手铐带回公安局。看了报道,笔者不禁既好气又好笑。警察想当然的荒唐执法逻辑令人“大开眼界”,原来还可以这样“执法”!
警察为了抓捕吸毒人员,不管三七二十一,把只要是在该地段出没的“瘦子”统统抓起来,再一个个来检验,肯定不会有“漏网之鱼”。笔者不得不“佩服”他们的“省心”、“省事”的执法之道。然而在没有合理理由与可信证据的情况下,派出所以“莫须有”的罪名盲目抓捕无辜的公民,并且动用了拖拽、戴手铐、查尿等一系列用来检查犯罪嫌疑人的程序,把无辜的李勇先生折腾了半天。还把李勇的手腕拷出两道明显的伤痕,警方的执法行为实际上非法限制了公民的人身自由、侵犯了公民的人格尊严和名誉权利。这个问题颇有点严重。
尽管事后警方向李勇表达歉意。但是笔者注意到,警方的道歉还是此事被李勇女儿发微博曝光以后争取来的。据介绍,警方发现被抓错人以后,除了告诉李勇“可以走了”以外,并没有道歉。虽说迫于舆论的压力,警方将此事解释为“误会”并向李勇道歉。但是姗姗来迟、被动的道歉的诚意很是让人怀疑。而且警方仅仅因为人家长得瘦,“符合”吸毒者的特征就滥抓无辜,显然不是轻飘飘的 “可以走了”和“误会”能解释得了的。
我虽然不主张无限放大个人自由,但是反对执法者侵犯公民的人身自由权利。对于无辜被抓的“瘦子”公民来说,警方抓捕吸毒人员的行动无异于一场心理地震。在我看来,当事人手腕上的伤痕容易愈合,但是要修补他的心理裂痕并不容易。这一点尤其值得警方反思。
警察错抓无辜,拿“瘦子”当吸毒者或许不是普遍情况,但是警风不正、执法不规范的问题不容忽视。现在全国上下正在致力于建设和谐社会、法治社会,而和谐融洽的警民关系,无疑是其中的重要环节。如果执法犯法、拿“瘦子”当吸毒者的警察多了,警方的公信力势必会受到进一步伤害。警察屡屡错抓无辜、粗暴执法,警方显然不可掉以轻心,而应该有所反思,有所行动。未雨绸缪完善制度设计,检视执法规范,加强作风建设,更好地执法为民,避免执法扰民,公权侵犯私权的事件重演,十分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