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 新闻频道 > 张家界新闻

桑植一婴儿畸形出生 父母索赔12万

2013-09-12 09:49:10  来源:张家界新闻网  作者:唐军   阅读: 张家界日报社微信

        张家界新闻网9月12日讯 (通讯员  唐军)近日,桑植县人民法院审理一起因新生婴儿畸形出生而产生的侵害患者知情同意权责任纠纷,判决被告桑植某医院赔偿三原告各项损失3万余元。 

        2012年7月4日、8月27日原告明某到被告桑植县某医院做产前筛查检查,被告桑植县某医院出具的两份报告单均显示胎儿无异常,2012年11月9日,明某生下一右耳闭锁、右耳廓缺失、右面颊赘生物婴儿,经鉴定出生婴儿构成八级伤残。原告明某以医院侵犯患者知情权为由将该医院告上法庭,并索赔12万余元,桑植县人民法院受理了此案。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桑植县某医院作为专业医疗机构,应当尽到与其医疗水平相适应的诊疗义务,本案中虽然婴儿因畸形出生构成八级伤残与医院的医疗行为不存在因果关系,本医疗事件不构成医疗事故,但医院在发现胎儿右面颊有可能存在赘生物的情况后,未及时告知和提醒明某复查或对胎儿重点进行畸形检查,被告桑植县某医院对此存在过失。由于该畸形属于临床罕见畸形,桑植法院做出一审判决,判决被告桑植县某医院承担20% 的过错,赔偿原告明某精神抚慰金25000元及司法鉴定费、差旅费6827元,驳回原告对残疾赔偿金等其他诉讼请求。宣判后,原、被告均表示服判。 

     


    返回栏目[责任编辑:张家界新闻网]

举报此信息
进入张家界新闻网微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