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 新闻频道 > 张家界新闻

通信运营商屡被投诉 永定工商提醒:定期查询

2013-09-14 10:12:46  来源:张家界新闻网  作者:胡晓   阅读: 张家界日报社微信

       张家界新闻网9月14日讯(通讯员 胡晓)日前,永定工商12315巡查大队接到不少市民对通信宽带行业“乱收费、捆绑销售、擅自开通”等问题的投诉,市民抱怨通信运营商某些增值业务剥夺了消费者的自主选择权、知情权等,希望有关部门能真正深入调查,以维护百姓的正当权益。


           投诉:未经同意擅自开通增值业务


      “我根本没有开通ATV网络电视服务业务,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从今年四月份开始每个月自动扣费40元,要不是心血来潮查下话费详单还不知道这费用要收到什么时候……”市民朱先生与运营商交涉无果后投诉到永定工商12315。在永定工商12315的介入下,最终运营商双倍返还多收取的费用400元,并支付了补偿金。


      无独有偶,市民张先生于去年年底充值了1000元手机话费,不到四个月却被告知欠费停机。由于对于欠费停机产生疑惑,经查询后被告知已定制了每月200元5000兆流量的流量套餐服务,已经扣了4个月800元,而当事人张先生对此毫不知情。经过工商调解,运营商退回4个月流量费共计800元,并为张先生办理取消该套餐业务。


      监管:开展电信行业消费评议、自查自纠工作


      通信运营商擅自帮助用户开通增值业务并收取费用的行为并非个案,今年以来永定工商12315就接到多起类似投诉,反映通信行业存在违规收费、恶意误导消费者、擅自开通服务项目等现象申诉逐渐增多。该局集中执法力量对全区移动、电信、联通、铁通四大电信运营商的9家自办营业厅、138家代理经营户进行摸底调查,引导各大通信运营户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并向消费者随机发放调查问卷100份,对资费标准及收取过程是否规范,是否存在强制消费、诱导消费,格式合同中是否存在霸王条款等方面进行评议和监管。


      提醒:定期查询费用 有问题请及时投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第四十条、第四十九条之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内容和费用违反约定的,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承担民事责任;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一倍。


           永定工商12315提醒,广大消费者要养成定期查询费用详单的习惯,尤其是发现多收费、乱收费时要及时举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返回栏目[责任编辑:张家界新闻网]

举报此信息
进入张家界新闻网微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