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界新闻网12月24日讯(记者 唐生英)12月12日,记者从市总工会了解到,为进一步加强困难职工帮扶资金管理,我市出台了《张家界市总工会困难职工帮扶资金使用管理实施细则》。
据了解,帮扶资金主要用于困难职工和农民工的生活救助、医疗救助、助学救助、法律援助、职业培训、职业介绍以及元旦、春节送温暖活动。帮扶对象主要为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线,经政府救助后生活仍然困难的职工;家庭人均收入高于最低生活保障线30%以内,但由于疾病、子女教育或意外灾难等原因,维持基本生活确有困难的职工;因各类自然灾害或重大意外事故等原因造成生活特别困难的职工;因劳动经济等合法权益受到侵害需要法律援助的职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