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界新闻网1月9日讯 (通讯员 巩守信)近日,经张家界永定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一起制造毒品案,被告人汤某因犯制造毒品罪被永定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一万元。
汤某是长期吸食毒品海洛因的瘾君子,因见毒品价格较高,便动了自制毒品然后贩卖牟利的念头。于是,汤某开始通过网上搜索学习制作毒品海洛因的方法,并先后购买了头痛粉、泻利停、儿童感冒药和大量底粉,再将平时吸食海洛因的黑色残留物收集起来。从2013年12月至2014年1月,汤某在自己租住屋内,将上述物质混合在一起,经过多次加工、试验,并亲自试吸,最终制造出了含有海洛因成分的毒品成品。同年3月份,公安机关将吸食毒品的汤某抓获,并从其租住屋里查获大量毒品成品、半成品及制毒工具。经鉴定,汤某制造出的毒品成品中含有海洛因和咖啡因成分。永定区人民法院认定汤某犯制造毒品罪,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检察官提醒:“君子爱财,取之有道。”发财致富是公民的正当追求,但一定要通过合法途径勤劳致富,切勿财迷心窍,轻信能一夜暴富而最终走上歧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