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界新闻网3月16日讯(记者 万毅)3月16日下午,市委副书记、市长许显辉主持召开市长办公会议,专题研究规范农村村民建房有关问题。副市长龚明汉参加会议。
为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建设与“国内外知名的旅游胜地”相匹配的美丽乡村,促进城乡统筹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张家界实际,经市委、市政府同意,我市拟出台《关于规范农村村民建房管理的指导意见》,对村民在本村集体经济组织范围内的集体土地上新建、改建和扩建住宅作出规定,使农村建房做到“有规划引领、有审批程序、有标准图集、有技术规范、有环境美化、有巡查监管制度”。
在听取相关部门汇报后,许显辉指出,规范农村建房是贯彻城乡规划法,落实最严格耕地保护制度的需要,也是保障农村村民切身利益。各级各部门一定要统一思想,形成共识,在法律框架内推进改革,引导村民建房管理,逐步走向规范化、法制化的道路。许显辉强调,规范农村建房要把好规划关,做到规划引领, 体制创新,强化保障,依法监管。 把农村建房和控违拆违、村镇建设等统筹考虑,为实现“两梦”同圆提供规划保障;要按照经济、美观、安全、特色的原则,尽快出台建房指导细则,为农民建房提供标准;要严格管控好沿城区、沿景区、沿公路、沿水等重点区域的农村建房;加快体制改革和对农村建房的督察监管,严格审批程序,确保农村建房规范有序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