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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启动推荐第五届全国道德模范和评选表彰第三届全市道德范工作

2015-05-22 11:54:57  来源:  作者:  阅读: 张家界日报社微信

    关于推荐申报第五届全国道德模范和评选

    表彰第三届全市道德模范的通知

    各区县文明委,市直及驻张各单位:

    2007年以来,中央文明委评选表彰了四届道德模范,我市评选表彰了两届道德模范,在全社会兴起了学习道德模范、崇尚道德模范、争当道德模范的热潮,促进了公民道德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的不断提高。今年,中央文明委将评选表彰第五届全国道德模范,市文明委将评选表彰第三届全市道德模范。为做好第五届全国道德模范推荐申报和第三届全市道德模范评选表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根本,广泛发动群众推荐、评选第五届全国道德模范和第三届全市道德模范,推出事迹突出、群众公认、典型性强的道德模范。充分运用榜样力量推动形成讲道德、尊道德、守道德的良好风尚,为贯彻落实中央“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和市委“提质张家界、打造升级版”战略提供强大精神力量和有力道德支撑。

    二、评选标准

    1. 道德模范的总体标准

    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建设中事迹突出,具有良好综合道德素质,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公认的道德标杆。

    2. 道德模范的分类标准

    助人为乐模范。充满爱心、乐善好施,长期主动无私帮助他人,积极参加公益事业,赢得群众高度赞誉。

    见义勇为模范。秉持公平正义,弘扬社会正气,关键时刻临危不惧、挺身而出,勇于维护国家、集体利益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产生重大社会影响。

    诚实守信模范。在经济活动和社会生活中,始终坚持诚信为本、操守为重,以诚待人、以信取人,履约践诺、言行一致,具有很高的社会信誉和良好的守信形象。

    敬业奉献模范。追求崇高职业理想,秉持认真负责的职业态度,甘于无私奉献,勇于创新创造,为国家和社会做出重大贡献,在本行业本领域具有引领示范作用。

    孝老爱亲模范。注重家庭、注重家风、注重家教,孝敬父母、关爱子女、夫妻和睦,家庭关系和谐,事迹特别感人,群众广为颂扬。

    三、奖项设立

    第五届全国道德模范评选分为“助人为乐模范”、“见义勇为模范”、“诚实守信模范”、“敬业奉献模范”、“孝老爱亲模范”五类。其中,助人为乐、见义勇为、诚实守信模范每类表彰10名左右;敬业奉献、孝老爱亲模范每类表彰15名左右,5类共表彰60名左右。其余正式候选人授予全国道德模范提名奖,我省的全国道德模范提名奖同时被省文明委授予“湖南省道德模范”荣誉称号。

    第三届全市道德模范评选同样分为此五类,每个类别各评选出2名道德模范(共计10名)、2名道德模范提名奖(共计10名)予以表彰。

    四、评选对象

    全市各族干部群众、驻张部队、武警、消防官兵和在本市学习、工作、生活的外来人员,均可参与第五届全国道德模范和第三届全市道德模范的推荐、评选。我市全国道德模范提名奖、省市道德模范及提名奖也可参与全国道德模范推荐、评选。我市往届道德模范提名奖可以参加第三届全市道德模范评选。

    五、推荐名额

    第三届全市道德模范候选人推荐名额为50人。其中:永定区每类2名共10名,武陵源区每类1名共5名,慈利县每类3名共15名,桑植县每类2名共10名,市直机关每类1名共5名,张家界军分区(含市武警支队、市消防支队及驻张部队)每类1名共5名。符合条件的道德模范及提名奖获得者、各行各业选树的先进典型、最美人物、最美家庭、身边好人等可优先推荐。推荐候选人中,除已牺牲(或去世)的之外,一般不推荐16岁以下的未成年人。上报的第五届全国道德模范候选人将从上述推荐人员中产生,每个类别推荐1-2名,共计不超过10名。

    六、组织领导

    为确保本次评选表彰活动公开透明、客观公正,切实增强道德模范的公信力,市文明委决定成立“张家界市推荐申报第五届全国道德模范和评选表彰第三届全市道德模范活动组委会”(以下简称“活动组委会”),负责全市的群众推荐、征求意见、审核把关、媒体公示、向省活动组委会上报候选人等工作。市活动组委会由市委常委、市委宣传部部长余怀民任主任,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吴名凤、市人民政府副市长田华玉、张家界军分区政治部主任张先旺任副主任。活动组委会成员由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张家界军分区政治部、市直机关工委、市非工委、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张家界日报社、张家界市广播电视台、市政府经济信息中心、红网张家界站、华声在线张家界站、张家界之声广播电台等单位负责同志组成。市活动组委会办公室设市文明办,市文明办主任孙鹏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组委会组成人员、有关部门专家学者、我市全国全省道德模范和市民群众代表组成“张家界市推荐申报第五届全国道德模范和评选表彰第三届全市道德模范活动评委会”(以下简称“活动评委会”),负责审核参评资格、评审确定正式候选人、综合评定全市道德模范和向省活动组委会推荐全国道德模范候选人等工作。各区县、各部门要相应成立活动组委会和评委会,负责本区县、本部门道德模范的推荐评选表彰工作。

    七、评选步骤

    1. 全面启动阶段。5月上旬,市活动组委会制定下发《关于推荐申报第五届全国道德模范和评选表彰第三届全市道德模范的通知》,在市内主要媒体公布评选标准和推荐办法,广泛发动群众推荐。开设“道德模范评选”专栏、专题、专版,明确评选表彰工作的相关事宜,扩大评选表彰的群众基础和社会基础,正式启动评选表彰活动。

    2. 人选推荐阶段。各地各部门活动组委会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接受广大群众和单位推荐候选人。各地各部门群众也可以通过网络或信函直接向市活动组委会推荐人选(市活动组委会办公室通讯地址:张家界市文明办,邮编:427000;联系电话兼传真:0744-8239205;电子邮箱:zjjwmb@163.com)。各地各部门群众直接向市活动组委会推荐的人选,将全部反馈给被推荐人所在区县或部门进行筛选后上报市活动组委会。市武警支队、市消防支队及驻张部队由张家界军分区统一审核把关,直接向市活动组委会推荐候选人。各区县、各部门要认真考察审核推荐的人选,广泛征求意见,接受社会监督。每名候选人只能参加一个类别的推荐评选。

    3. 汇总上报阶段。各区县、各部门上报的全国、全市道德模范人选,要认真填写推荐表(见附件1、2,可在张家界文明网、张家界公众信息网、红网张家界站、华声在线张家界站、掌上张家界、爱视网下载),并每人附3000字左右的事迹材料、1寸近期免冠彩照3张,加盖所在单位或所在乡(镇、街道)、区县文明委或所在部门公章后,于6月20日前上报市活动组委会办公室(推荐材料一律用A4纸双面印刷,一并报送电子版文档和电子版照片)。

    4. 审核投票阶段。市活动评委会对各地各部门推荐上报的全市道德模范人选进行审核筛选,确定30名正式候选人,并征求当地相关部门意见后(如计划生育、公安机关等部门;党员和公职人员须征求组织人事、纪检监察部门意见;从事经济活动的候选人须征求工商、税务等部门意见),市活动组委会办公室从30名正式候选人中筛选并向省活动组委会办公室上报10名全国道德模范候选人。审定后的正式候选人基本情况和先进事迹在市内主要媒体公示,接受社会监督,组织公众代表投票评选。

    第五届全国道德模范评选投票按全国活动组委会办公室的要求执行。为提高道德模范的公信力,市活动组委会决定组织200名公众代表(含审核确定上报的全国公众代表)参与投票(其中:永定区40名,武陵源区20名,慈利县60名,桑植县40名,市直机关20名,张家界军分区20名),公众代表由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道德模范、劳动模范、文明市民、三八红旗手、优秀志愿者等类别组成。公众代表的选票由全国活动组委会办公室和市活动组委会办公室直接寄达代表本人,由本人填写后签名寄回。市选票汇总工作将由市活动评委会和市统计局具体负责。

    5. 综合评定阶段。8月下旬,市活动评委会将组织部分公众代表参加,召开第三届全市道德模范评审会议,按照公众代表投票占40%、活动评委会评审占60%的比例标准对候选人进行综合评定,报市活动组委会、市文明委研究后确定“第三届全市道德模范”10名、“第三届全市道德模范提名奖”10名。

    八、表彰奖励

    1. 第五届全国、全省道德模范及提名奖获得者将由全国、全省活动组委会予以表彰。

    2. 市文明委下发《关于表彰第三届全市道德模范的决定》,在全市通报表彰。

    3. 在市主要媒体制作专版、专栏、专题,广泛宣传道德模范的先进事迹。

    4. 在9月20日全国 “公民道德宣传日”前后召开第三届全市道德模范表彰大会,同时邀请全国、全省道德模范参加,向第三届全市道德模范和道德模范提名奖获得者颁发证书或奖杯,并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

    5. 市文明委将按照《中央文明办帮扶生活困难道德模范实施办法》,对生活困难的道德模范进行帮扶;采取多种形式,从政治上、工作上、生活上关心关爱道德模范,树立崇尚、学习、关爱道德模范的价值导向,培养崇德向善的社会风尚。

    九、工作要求

    1. 精心组织。要把推荐申报第五届全国道德模范和评选表彰第三届全市道德模范作为加强我市精神文明建设的一件大事,摆到重要位置,周密部署、精心实施,确保评选活动扎实有序推进,在全社会树立值得景仰和学习的楷模,推动公民道德建设深入开展。

    2. 群众为本。道德模范评选要立足社区、企业、村镇、机关、学校、军营等基层单位,突出群众评、评群众、群众学、学群众,着重推选群众身边看得见、摸得着、学得到的先进人物,确保道德模范的公信度。

    3. 广泛发动。在评选活动中,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广泛发动,认真组织本地本部门本单位人员做好道德模范候选人的推荐、申报及公众代表的投票工作,为道德模范评选奠定坚实的群众基础。

    4. 学习宣传。全市各级各类媒体要认真策划,精心组织道德模范学习宣传活动,对近年来涌现的道德建设先进典型进行集中宣传,充分展示我市道德建设的成果。通过组织道德模范先进事迹报告会、人物专访、电视专题展播、网上访谈等多种方式,深入学习宣传道德模范的先进事迹和高尚品德,报道评选活动情况和社会反响,营造全社会关注、支持、参与道德模范评选和学习宣传道德模范的浓厚氛围,引导人民学习和争当道德模范,在全社会形成向上向善的强大力量。   

     

    附件:推荐表.doc

             

     

    张家界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

                            2015年5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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