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免去高建国第六届市政协副主席职务撤销其市政协委员资格的决定
(2015年5月25日张家界市政协六届十四次常委会议通过)
根据中共张家界市委的提名和《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的规定,经市政协六届十四次常委会议协商决定,免去高建国第六届市政协副主席职务、撤销其第六届市政协委员资格。免去高建国第六届市政协副主席的职务,将报请市政协第六届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备案确认。
政协张家界市第六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
2015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