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界新闻网6月2日讯 (通讯员 赵前进 王四清)6月2日,邵东籍男子刘某某因无证驾驶正三轮摩托车,被张家界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直属一大队处以行政拘留7日。
当日7时30分许,张家界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直属一大队官黎坪中队民警在永定区南庄坪灯控路口路段执勤时,发现一中年男子驾驶一辆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正三轮摩托车,遂打手势示意男子停车接受检查。
经查,男子名叫刘某某,41岁,系邵东县廉桥镇人,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系无证驾驶机动车。另经查实,刘某某所驾驶的正三轮摩托车未依法注册登记。
鉴于刘某某严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大队决定依法对刘某某处以行政拘留7日,同时依法给予相应经济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