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界新闻网9月11日讯(记者 邵颖 通讯员 陈路路)根据中国民用航空局有关要求,为确保航空安全,现南航重申乘机旅客携带易燃易爆危险品相关规定:旅客乘坐飞机过程中不得随身携带或在手提行李、托运行李中夹带打火机、火柴。违规者,将可能面临公安机关5000元以下罚款、拘留等行政处罚,此造成的损失由旅客自行承担。
另外,对旅客携带“充电宝”乘机进行明确规定:一、严禁在托运行李中携带充电宝;二、严禁携带额定能量超过160Wh的充电宝,携带额定能量超过100Wh 但不超过160Wh的充电宝,必须经航空公司批准且不得超过两个;三、严禁携带标示不清的充电宝;四、严禁在飞行过程中使用充电宝;五、严禁非个人自用目的携带充电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