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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界残疾人大学生资助标准提高千元

2015-10-13 16:22:21  来源:张家界新闻网  作者:沙兆华 文立平   阅读: 张家界日报社微信

    张家界新闻网10月13日讯 (通讯员 沙兆华 文立平)日前,省残联获悉,省财政厅、省残联印发通知,调整我省残疾人大学生及贫困残疾人家庭大学生子女资助办法。

    经过调整后,残疾人大学生资助标准由原一次性资助专科学生3000元/人、本科学生4000元/人、硕士及以上层次学生5000元/人,调整为一次性资助专科学生4000元/人、本科学生5000元/人、硕士及以上层次学生6000元/人;贫困残疾人家庭大学生子女资助标准由原一次性资助专科学生1500元/人、本科学生2000元/人、硕士及以上层次学生3000元/人,统一调整为不论专科、本科、硕士及以上层次,均按3000元/人给予资助。资金发放形式由原现金发放调整为通过银行统一发放。2015年度及以前的资助对象仍执行原标准。新标准从2016年1月1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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