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界新闻网10月16日讯 (记者 田姗姗)为行使地方立法权工作新要求,加强我市立法能力建设,确保地方立法质量,10月16日,我市组织开展了地方立法业务培训。
此次培训内容分别为《我国的立法体制和立法的修改》,《发挥地方立法作用,提高地方立法质量》,《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精神》、《地方立法权扩大后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问题》、《关于立法的语言特色》等,培训时间一天。市政府分管法制工作相关负责人,市人大常委会全体委员及部分市人大代表,各区县人大常委会、政府法制办负责人,市立法专家库部分成员,共近110人参加培训。市委办、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委政研室、市委改革办受邀参加。
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严龙在培训会上发言,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增强做好地方立方工作的使命感和责任感;进一步明确地方立法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的作用,不断提高地方立法工作质量;全面提高立法工作者的素质,努力做好我市的地方立法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