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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建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 综合贡献指标验收测评湖南张家界范本

2017-12-14 18:31:45  来源:张家界新闻网  作者:张家界市旅游统计研究院  阅读: 张家界日报社微信

    2016年2月,张家界市被国家旅游局批准为首批创建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认定标准(征求意见稿)》包括:基本要求和认定条件两部分,只有满足基本要求的省、市(州)、县(市、区、旗)才能进行下一步的综合认定;该标准确立的基本要求包括体制机制、综合贡献、旅游规划、旅游厕所、安全文明五个方面。如何验收测评综合贡献指标体系是一个难题,目前全国仅湖南张家界根据国家旅游局制订的《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认定标准(征求意见稿)》、国家标准委员会与国家旅游局委托张家界制订的《旅游业分类(试点)》国家标准和《旅游经济核算(试点)》国家标准,结合张家界制订的《旅游业分类》DB43/T1004-2015、《旅游经济核算》DB43/T1005-2015、《旅游业游客满意度划分与评定》DB43/T1006-2015湖南标准,已系统解决了这个难题。现将张家界市创建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综合贡献指标验收测评等情况报告如下:

    1.创建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综合贡献指标验收测评

    (一)旅游GDP,旅游富国。

    2016年,全市GDP498.18亿元,其中旅游业增加值257.88亿元,占全市GDP的51.76%,同比增长24.96%;旅游GDP占全市GDP的比重是全国同期11.01%的4.7倍,是全省同 期14.02%的3.69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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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市旅游业增加值中:①旅游第一产业增加值4.7亿元,占全市第一产业增加值的8.34%,比2015年增长3.80%。②旅游第二产业增加值47.97亿元,占全市第二产业增加值的43.89%,比2015年增长 30.27%。③旅游第三产业增加值205.21亿元,占全市第三产业增加值的61.71%,比2015年增长24.36%。

    2016年,张家界市旅游业增加值占全市GDP的51.76%,符合《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认定标准》:旅游业增加值对GDP的综合贡献15%以上的标准要求。

    预计2017年旅游业增加值303.05亿元,占全市GDP的55%,同比增长16.6%。

    (二)旅游业税收,旅游富财政。

    2016年,全市旅游业税收入库19.36亿元,占全市税收入库37.86亿元的51.12%,是全省同期11.75%的4.35倍。全市旅游业税收中:①旅游第一产业税收11.25万元,占全市第一产业税收的8.38%。②旅游第二产业税收2.56亿元,占全市第二产业税收的27.41%。③旅游第三产业税收16.80亿元,占全市第三产业税收的58.90%。旅游业税收中:市本级5.50亿元,占28.4%;区县13.86亿元,占71.6%。全市财政入库旅游门票收入5.7亿元(其中市本级3.5亿元),占非税收入比重36.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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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6年,张家界市旅游业税收占全市总税收入库的51.12%,符合《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认定标准》 :旅游业税收占地方财政税收10%左右的标准要求。

    (三)农民人均旅游可支配收入,旅游富民。

    2016年全市农民人均旅游可支配收入3324.49元,占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42.61%,同比增长18.79%。其中:①旅游人均工资性收入1938.67元,同比增加426.37元,同比增长28.19%。②旅游人均经营性净收入191.92元,同比减少233.28元、同比下降54.86%。③旅游人均财产净收入8.29元,同比减少24元、下降74.34%。④旅游人均转移净收入1185.61元,同比增加356.88元、增长:4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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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6年,张家界市农民人均旅游可支配收入占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42.61%,符合《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认定标准》: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以上源于旅游收入的标准要求。

    (四)旅游就业,促进解决美好生活需求与发展不充分问题的解决。

    2016年全市旅游就业19.46万人,占全市就业总人数的24.38%;旅游就业占全市就业总人数的比重是全国同期10.26%的2.43倍,是全省同期13.18%的1.85倍。全市旅游业就业总人数中:旅游一产业33013人,同比减少12243人、下降27.05%;旅游二产业15084人,同比增加就业2192人、增长17.00%;旅游三产业146533人,同比增加1975人、增长1.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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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6年,张家界市旅游就业占全市就业总人数的24.38%;符合《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认定标准》:旅游从业人员数对总就业的综合贡献20%以上的标准要求。

    (五)旅游精准扶贫,促进解决美好生活需求与发展不平衡问题的解决。

    发挥旅游示范带动作用,引导、支持贫困村及贫困农户融入旅游产业链,增加就业,提高收入,脱贫致富。2016年,全市脱贫53244人,其中旅游精准扶贫脱贫21505人,旅游扶贫脱贫贡献率40.39%。核心景区所在地武陵源区依托旅游在全省率先整区脱贫摘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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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6年,张家界市旅游精准扶贫脱贫贡献率40.39%;符合《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认定标准》:区域内20%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通过旅游实现脱贫的标准要求。

    2.旅游发展总体情况

    (一)景区点接待游客总人次数。

    2016年,全市景区点接待游客6143.16万人次,同比增长21%。其中:境内游客5695.86万人次、占92.72%,入境游客447.3万人次、占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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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旅游总收入

    2016年,全市旅游总收入443.1亿元,同比增长30%。在旅游总收入中门票收入33.04亿元,占旅游总收入的7.46%。

    2016年,旅游消费要素中“吃”占旅游总收入的16.22%、“住”占19.07%、“行”占5.15%、“游”占23.3%、“购”18.53%、“娱”占11.66%、“信息”占0.36%,其它占5.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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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游客结构

    1、境内游客结构。2016年,全市接待了来自境内31个省市自治区的游客,境内省级覆盖率达100%;接待境内游客前五名是湖南(28.12%)、广东(10.51%)、江苏(7.29%)、上海(6.78%)、湖北(5.95%)。

    2、入境游客结构。2016年,全市接待了来自100个国家的境外游客,覆盖了世界旅游组织156个会员国的64.1%,其中接待入境游客前五名是韩国(60.71%)、马来西亚(5.12%)、泰国(5.11%)、印度尼西亚(2.3%)、美国(2.05%)。

    3、团散比重。2016年,全市团队游客比重为40.5%,散客比重59.5%,团散比1:1.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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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旅游交通情况

    (一)航空。2016年,张家界荷花机场客运量170.17万人,同比增长21.07%,承担了11.08%的游客流量。

    (二)铁路。2016年,张家界火车站旅客发送量198.31万人,同比增加20.59万人、增长11.59%,承担了12.91%的游客流量。

    (三)公路客运。2016年,张家界市公路游客客运量472.72万人,承担了30.78%的游客流量。

    (四)公路自驾游。2016年,自驾游694.64万人,自驾游承担了45.23%的游客流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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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旅游发展质量

    2016年,张家界市旅游发展综合质量指数(TQZ指数)为80.94%,处于80%一100%的非常满意评价分值区间(很满意80—100分,满意60—80分,比较满意40—60分,不太满意20—40分,不满意20分以下),评价结论为:非常满意,表明:张家界旅游发展质量很高。其中:

    ①旅游要素企业游客满意度指数为82.8%,评价为:非常满意。

    ②旅游目的地城市游客满意度指数为79.05%,评价为:满意。

    ③旅游安全感指数为79.48%,评价为:安全,我市开展的“平安满意在张家界”活动取得了实效。

    ④旅游发展信心指数为81.85%,评价为:非常有信心。游客对张家界旅游发展充满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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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旅游城市大数据合作平台简介

    旅游4.0时代,中国如果不创建自己的旅游大数据平台和国家标准,而是采用了他国的平台和标准,则不啻将中国的“旅游业躯体”连接到别人的“旅游业大脑”,核心数据、技术都将沉淀在异国的平台上,形势紧迫。

    2015年12月以来,张家界市委市政府、湖南省旅发委先后向国家旅游局做了专题汇报,请求国家旅游局与湖南省政府合作在张家界创建旅游城市大数据合作平台(国家旅游大数据实验基地),国家旅游局李金早局长同意并提出:“31+100+”(31个省,国内100个重点旅游城市)创建模式;由此,旅游城市大数据合作平台应势而立。

    张家界市旅游统计研究院简介

    如何描述旅游经济?如何测量旅游的综合贡献?如何让这些数据具有持续性、纵横向可比性,是旅游统计的一个世界性难题。张家界市旅游统计研究院,是因应“4.0时代”、“全域旅游”、“大数据中国”、创建旅游城市大数据合作平台(国家旅游大数据实验基地)、孵化旅游大数据产业集群的发展需求,由张家界市编委批准设立的国内首家旅游统计研究院。

    研究院设立以来,研究制订《旅游业分类》《旅游经济核算》国家标准,承担张家界市委、市政府,湖南省旅游局、省财政厅、省国税局、省地税局、省质监局、省统计局、国家统计局湖南调查总队等单位与部门联合开展的《湖南省级旅游经济综合核算实证研究》《旅游业税收对财政收入贡献统计实证研究》《旅游城市绩效考核统计实证研究》等系列项目科研工作,完成多项旅游统计课题理论研究;受委托研究并配合制定实施《张家界市旅游业税收征收管理办法》等多项管理制度;进行湖南省级旅游经济综合核算,诠释旅游对国民经济的综合贡献,初步解决了旅游统计这个世界性难题;解决了目前全国31个省市自治区、100个旅游发展重点城市、500个创建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迫切需要解决的旅游经济核算、全域旅游测评验收、旅游业税收征管监测、旅游满意度测评、旅游扶贫监测等系列旅游统计问题;应用大数据方法,根据国家旅游局制订的《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认定标准(征求意见稿)》、国家标准委员会与国家旅游局委托张家界制订的《旅游业分类(试点)》国家标准和《旅游经济核算(试点)》国家标准,结合张家界制订的《旅游业分类》DB43/T10042015、《旅游经济核算》DB43/T1005—015、《旅游业游客满意度划分与评定》DB43/T1006—2015湖南标准,编辑的《湖南省旅游经济综合动态》《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经济动态——张家界创建版》是解决上述系列旅游统计难题的范本。

    张家界市旅游统计研究院竭诚为全国创建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验收测评,境内各省市自治区、各地市区县旅游综合核算,全国4级(国家、省市、地市、区县)旅游发展绩效考核提供技术支持与服务。

    (数据来源:张家界市旅游统计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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