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经老人、小孩被旅行社列为不受欢迎的人,而现在,“85后”人群也被划进了旅行社“限行、加价”的黑名单。主要原因是,旅行社认为他们习惯网购,在旅游目的地购买力较低。为何旅行社如此赤裸裸地年龄歧视,而旅游服务行业如何走出这个怪圈,是本期圆桌会议要讨论的问题。
事件
参团旅游
“85后”被要求加价
6月初,刚从郑州一所大学毕业的小王,和同宿舍的三个女孩一起到云南旅游。查看了网上报价为1680元,他们决定跟团出行。但是当旅行社负责接待的工作人员了解到四人年龄都是23岁时就表示,他们的参团费用可能要高一些,要2800元。工作人员说,1680元的价格属于“负利润”,主要靠游客在旅游地消费来补足差价。一般而言,“85后”、“50前”购买力较低,属于“特殊人群”,所以要按正常价走,费用相对高些。
调查
“85后”受“歧视”
是普遍现象
以报名参团昆明、大理、丽江(简称昆大丽)双飞6日游为由,记者拨通了浙江省一家大型旅行社的热线。电话一接通,工作人员就主动询问“你多大了”,当得知记者年龄是85后时,他解释到:“这条线路2990元的价格是针对28周岁以上、55周岁以下的游客,如果你不到28周岁,价格为5590元。”
随后,记者又在杭州某旅游网站上看到一条价格为3390元的昆大丽双飞6日游,该线路信息中明确规定,“此线路只适合24~56周岁的浙江客人(以身份证为准)”。该网站的工作人员介绍说,3390元的价格只适合24周岁以上的游客,如果年龄不达标,只能选择报另一条4500元的云南旅游线路。
据记者观察,以7月杭州暑期市场的昆大丽6日游线路为例,一位85后想要报低价团(价格低于5500元/人),在资格的“审核”上都存在或多或少的障碍,有些明确需要加价,从1000元到2000元不等,有些则不允许单独年轻人报名,必须有更年长者陪同。
维权 明令禁止年龄歧视
对于该现象,记者采访了省旅游局行管处处长吴健芬。吴处长介绍说,年龄、职业歧视,在旅游条例中都是明令禁止的。“除非是旅行社有提供其他的增值服务,如旅行社派了医生来照顾老人,才能合理增加费用。”
记者还看到,旅行社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三条中针对“年龄歧视”作了明确规定了。“在签订合同时,旅行社不得要求旅游者必须参加旅行社安排的购物活动或者需要旅游者另行付费的项目。同一旅游团队中,旅行社不得由于下列因素,提出与其他旅游者不同的合同事项:1、旅游者拒绝参加旅行社安排的购物活动或者需要旅游者另行付费的旅游项目的;2、旅游者存在的年龄或者职业上的差异,但旅行社提供了与其他旅游者相比更多的服务,或者旅游者主动要求的除外。”
省旅游局的工作人员提醒游客,在与旅行社签订合同时,要注意搜集证据。若实际发生了这笔费用,游客可拨打浙江省旅游质监所电话0571-96118进行投诉。
揭秘 “购买力不足”人群需加价
“对特殊人群加价,是业界那些操作零负团旅行社的惯用手段。”有多年国内游工作经验的省中青旅国内部经理钱进说,“85后”是新近提出来的特殊人群之一,原因是这个年龄段的人群购买力较低。
实际操作中,加价在合约上并未显现,旅行社除了用加价来分散特殊人群,还会限制名额。以淡季时的云南团为例,一般规定是“85后”和54周岁的人不能超过整个团成员的三分之一,儿童与老人需加收1200元/人与机票费用,亲朋好友的报名人数上限7人,超过7人需要收取200元/人,12人以上需加价更多。
“零负团费组团,其实就是一场赌博,赌的就是你会购物。”钱进说,这些旅行社的报价大多是负利润,如地接社报价1000元的优惠费用,实际则需要2000元,用直观上的低价来引诱游客参团,而这部分亏了的钱,还是需要从游客身上下手。昆明的玉器店、翡翠店很多,游客在当地住宿、吃饭的钱,往往就是当地的珠宝店、购物点赞助的。但钱也不是白给的,为了收回投资,游客需要到店里购物。因此,最终羊毛还是要出在羊身上。
如何对零负团进行分辨?钱进提醒广大游客,“旅游产品也是有成本的,尽量不要选择低于成本操作的团队,出游时可以关注下机票和酒店价格,如果团队价远远低于两者相加的费用,是零负团的机率比较大。暑期是旅游的旺季,团费往往价格比较贵,如果价格在5000元/人以下的昆大丽团队游,大家就要小心。如不幸中招参加了零负团,一定要保留好投诉的证据。”
观点 发展旅游代订业务或许是出路之一
“把85后列入年龄歧视,这是零负团费愈演愈烈的结果。”浙江大学旅游学院周永广教授说。
当记者问到该如何治理这种现象时,这位从事了十多年旅游研究的教授显得有些无奈,“这是大众旅游,薄利多销带来的顽疾,国家旅游局治理了30年也无能为力。”
一方面,目前旅行社行业集体存在无法走出去的怪圈,“旅行社通过降低直观报名价格,把游客忽悠上路,上路以后旅行社和导游带着一定的赌博心态,想着如何把游客身上的钱忽悠出来。这种操作模式本身也是一种商业模式,但是却在低端被严重的异化了。据我所知,目前回扣比率可达30%~40%,如一个卖3000元,实际需要4000元的团队,这当中1000元的差价就需要导游拿出,而这部分费用只能靠酒店、购物点等商家从游客身上赚,再补贴给导游,这就形成了一个恶性循环。”
另一方面,游客缺乏清醒的认识。“现在消费者对于什么样的才是高品质的团缺乏清醒的认识,以为便宜就好。其实,大家可以留意下为何这两年团费价格越来越低,2000就能去趟泰国,4000就能去趟台湾,它们刚开始在卖的时候其实更接近真实价格,但旅行社绝不做赔钱的买卖,而那些少了的费用就变相成了一个个购物点。”
“同时我们也应该看到,对于零负团费强迫购物,国家旅游局也设置了很多规定、检查,同时也制定了很多所谓规范的标准文本。但我国目前的旅游业机制还不完善,尽管年龄、职业歧视在旅游条列中都是明令禁止的,但是对此问题没有明确的处罚标准,导致价格歧视的现象普遍存在。”周永广说,在欧美国家,给导游回扣就是贿赂,算刑事犯罪,比国内严重很多。
“其实,旅行社和游客并不是两个完全对立的矛盾体,旅行社是不是也应该改变一下营销思路?”周永广建议,针对现在人们越来越倾向自驾游或自助游的趋势,旅行社可以推出一些衍生产品,如某些在线旅行机构仅为游客安排住宿与交通的自由行方式,用打包的方式以团购价出售机票、酒店与当地游等产品。“这样就避免了导游在当地诱导游客购物,让游客在旅途中自由自在地享受旅行,那我想将会是一种双赢的局面。”